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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粮油加工、经营单位(个体):
2016年春节将至,为规范节日期间粮油市场秩序,确保粮油食品安全,使广大居民过上一个祥和喜庆的节日。经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决定在春节期间对全市粮油市场进行集中联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对象
(一)检查时间:2016年1月20——23日4天时间。
(二)检查对象:全市范围内从事粮油加工、销售的经营者,重点是粮油批发交易市场、粮油加工单位及大型超市等,同时,对市放心粮油示范单位进行考评。
二、检查内容
(一)粮油加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在粮油加工过程中有无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短斤少两等违法行为。
(二)粮油经营者是否存在无证照或超范围经营行为;有无以次充好、销售有毒有害、霉烂变质粮油;有无低于成本价销售,扰乱市场秩序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销售的商品外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执行进出货查验制度和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标明粮油产地、销售价格、计量单位等,经营中有无欺行霸市、有无价格欺诈、垄断或者操纵价格等违法行为。
(三)粮油加工、销售相关卫生条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四)粮油货源是否充足、多样,能否确保市场供应。
三、检查方法
(一)粮食局向被检查单位预先发出书面通知,请各有关单位做好自查及迎检工作;
(二)检查由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芮志福同志担任检查组组长,陈金龙同志为联络员。市粮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抽调相关人员参加,检查采取查现场、听汇报、看实物、抽检等方法,并结合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考评一并进行,检查情况填写《溧阳市2016春节粮油市场检查记录表》、《溧阳市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监管考评表》和《溧阳市放心粮油示范销售店监管考评表》,被检查单位、执法人员共同签字;
(三)检查中发现的粮油质量问题,进行抽样化验,并视情依法予以处罚;如有违法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检查要求:
依法检查,文明执法,检查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应严格执法行为,在检查中不得非法干预粮食加工、经营单位的正常经营活动。
附:1、溧阳市2016年春节粮油市场监督检查单位
2、溧阳市2016年春节粮油市场监督检查情况记录表
3、溧阳市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监管考评表
4、溧阳市放心粮油示范销售店监管考评表
溧阳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一六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