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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各承储企业:
近日,中储粮在我市托市粮验收过程中,发现各粮库仓房内电线乱拉,照明灯不符合防爆要求或灯泡缺失,灭火器不在有效状态,不同程度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为切实做好排查整改,根据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防火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局成立安全生产检查组,由局长汤敏骅任组长;局纪委书记黄相胜任副组长;购销储备科丁黎;产业指导科张君林、缪武保;购销公司负责人及相关科室人员等为成员,具体做好本次的安全检查工作。
二、时间安排:3月12日-2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3月21日-4月1日为督促检查阶段,4月2日-8日为整改提高阶段。
三、检查内容:1、安全制度、岗位责任建立落实情况;2、粮库用电、用药安全情况;3、电线电路、插座、用电器、灭火器配置是否较规范、是否安全运行;4、其他安全隐患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检查方式:采取各库点先自查自纠,局检查组实地查看与听汇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相关要求: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接到本通知后要高度重视,以防火为重点,立即组织各粮食承储单位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和整改,以此为契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库点责任、岗位人员责任,健全安全生产长效责任制和安全工作台账。通过隐患排查和整改,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的思想,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切实负起责任,确保不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溧阳市粮食局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