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根据溧阳市财政局《关于公开2016年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信息的通知》要求(溧财预[2016]5号),为做好市粮食局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
权,现将我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制定本地区粮食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布局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本地调控市场的需要,确定地方储备粮规模和结构,及时提出地方储备粮的收储、轮换、动用建议,协助落实中央和省调控市场措施;
3、指导企业切实做好本地区粮油收购工作,保证农民余粮顺利出售;
4、拟定本地区粮食调剂余缺方案,协调产、销区建立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
5、保障驻军用粮以及灾区粮食的供应,拟定军粮供给和救灾方案;
6、监控粮油市场,分析、预测本地区粮食供求和价格运行态势,建立健全本地区粮食安全体系和预警预报机制,制定确保本地粮食供应的应急预案。
7、根据国家粮食行业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地区粮食行业发展规划;
8、指导企业科技创新、产品开发、申报品牌产品和国家、省、市龙头企业,多渠道培育和扶持龙头企业建设,增强粮食产业竞争力及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带动作用;
9、制定地方粮食仓储、运输、加工等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帮助企业盘活闲置资产,指导粮食企业发展现代流通业,指导企业应用先进保粮技术,管理好境内的国家、省、市储备粮,确保本地区粮食储存安全,负责本地区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0、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提出本地区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政策、规定及地方性法规意见,监督、检查粮食经营企业执行情况,监督与检查粮食经营企业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卫生标准情况,协同卫生、技术监督等部门监督与检查市场粮油质量和卫生;
11、建立健全粮食经营资格、从业人员资格认定、企业和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逐步引导企业规范从事粮油(含陈化粮)收购、储存、加工、批发零售业务的相关条件,协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实施监管;
12、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指导大型粮食企业开展订单收购、建立种植基地,促进农业增效、农业增收;
13、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信贷资金、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和使用好粮食风险基金;
14、根据国家和省统一制定的相关统计制度,负责本地区粮食、油脂经营、储存、加工情况的统计调查、分析,提供统计资料,汇审会计报表,为粮食宏观调控和企业经营服务;
15、加强行风建设,开展法制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认真做好2016年6520万斤地方储备粮的监督管理,确保地方储备粮的安全。
2、继续做好全市军粮供应工作,让部队放心满意。
3、为增强在粮食购销市场化形势下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保证特殊情况下的有效供应,及时有效的应对市场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我市粮食市场稳定,社会稳定,继续完善我市的粮食预警体系。
4、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抓好各项条例所规定的制度,保护广大粮食生产者的利益,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按照《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粮食质量的监管,增强督察职能。
5、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工作,为全市粮食市场的稳定,地方储备粮安全储备做好服务工作。
6、做好“放心粮油工程”实施工作,做到便民、为民、利民。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1、溧阳市粮食局设五个内设机构:综合科、购销储备科、产业指导科、监督检查科、监察室。
2、溧阳市粮食局无下属单位。
3、市“三定”方案定编14人,其中:公务员编制12人,附属2人;实际在职20人,离休1人,退休22人,遗属1人,工勤人员1人,共计45人。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溧阳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通知》(溧财预[2015]19号)、《关于印发2016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支出分类定额标准的通知》(溧财预[2015]20号)等文件编制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
1、 基本支出按核定人员工资和标准编制共计424.35万元。
2、项目支出按照政策性专项项目、经常性专项项目、一次性专项项目编制共计48.76万元。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度溧阳市粮食局部门预算编制涵盖溧阳市粮食局本级,粮食局无下属单位,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包括粮油事务、住房保障支出及其他支出。
一、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473.11元,其中:
1、财政拨款473.11万元;
2、本年度无上年结转和其他资金收入。
3、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2016年支出预算总额473.11万元,其中:
1、按功能科目分类: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算473.11万元,主要用于粮油事务的支出。其中:
(1)行政运行424.35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8.76万元。
2、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1)基本支出424.35万元,a:工资福利支出177.6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的支出。
b:商品服务支出52.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
c: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94.3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按规定缴纳、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生活补助等支出。
(2)项目支出48.76万元,其中政策性项目支出18.00万元,经常性项目支出30.7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本部门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政府基金预算情况
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
2016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视实际采购情况而定。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预算情况
溧阳市粮食局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是指溧阳市粮食局机关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
1、2016年溧阳市粮食局部门“三公”经费预算3.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0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5万元;主要是为了开拓业务需要;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2016年无培训费。
会议费安排预算9万元,较上年减少3.4万元。主要原因是推进厉行节约,精简会议费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即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反映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三、行政经费:指行政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奖金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邮电、印刷、差旅等方面的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七、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