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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提升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能力,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依照“全员、全域、全程、全民”的网格化监管的理念,借助常州市农委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项目契机,进行竹箦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制度化、责任化和规范化,建立“层层负责、网格到底、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市、镇、行政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推动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整体发展。
二、实施内容
全面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平台;安装网格化监管触摸查询终端设备并调试运行;完成对所有上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基础数据普查,并将普查数据经核查后录入网格化监管平台。
三、实施进度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月底前)
根据本镇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网格化建设实施方案;
梳理建设实施顺序,做好开展竹箦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建设项目准备工作。
(二)第二阶段:普查审核阶段(6—8月份)
按照建设要求举办竹箦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建设培训班,明确工作内容,下达工作任务,全面启动网格化监管项目建设;同时充分利用镇农产品监管站开展各种培训及业务指导为契机,对普查人员进行培训,对普查对象做好宣传,主要内容为: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的实施背景、实施目的和实施意义,确保项目实施顺利。
根据实施方案,成立基础数据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好普查计划,全面开展基础数据普查工作,并规范填写《常州市农产品生产主体普查调查表》。
数据普查结束,由常州大学组织专人对普查信息进行预审和现场审核,核查调查表内容填写是否完整;每个村抽查3个以上村民小组,每个村民小组抽查5户以上生产经营户;所有企业和合作社全部核查,确保数据的全面、真实、有效。
(三)第三阶段:验收录入阶段(8—9月份)
数据普查验收合格后,由常州大学组织专人将数据录入网格化监管平台调试运行,镇监管员和村协管员对录入数据的准确性进行监督核查并配合常州大学安装调试网格化监管查询终端机(包括网络配套改造、数据库安装、数据同步、平台软件安装与调试等工作)。
(四)第四阶段:整理总结阶段(10—11月份)
完整整理数据,撰写工作总结、技术总结、工作汇报等材料,接受市农委组织的验收专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
四、资金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溧农发【2016】110号文件,各村根据建设项目实施要求,设立专项经费项目建设资金明确的用途,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不擅自变更、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团队。根据项目建设要求镇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网格化监管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村成立相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普查领导小组,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村协管员为村总业务负责人。
2、落实保障机制。高度重视本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
管项目建设工作,做到“有组织机构、有统一制度、有举报电话”。尤其是在生产单元基础数据普查过程中,要加强责任心,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
3、健全长效管理。将本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项目建设工作作为重要抓手,借此契机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联动机制和责任机制等工作机制,并在实践中发挥作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的可查、可控、可追溯的长效管理模式。
4、广泛宣传培训。在推行网格化监管工作期间,要利用多渠道、多手段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取得生产经营主体的理解和支持,踊跃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
附:《成立竹箦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项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溧阳市竹箦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6日
附件
竹箦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项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根据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资金的通知》(常农计【2016】30号、常财农【2016】45号)文件精神,为了提升我镇农产品监管能力,在2015年基础上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施雪芹(镇长)
副组长:黄玉明(政协工委主任)
成 员:谢云良 陈旭明 石景明 葛国荣 沈海金
王志兰 袁卫平 万志强 邱建冬 陶志明
易明连 宋卫明 张志刚 李洪福 彭国才
赵文斌 芮公兴 缪留清 芮瑜良 陈永球
朱国荣
并设立办公室:谢云良、陈旭明兼任办公室主任,石景明、周胜涛为办公室副主任,刘惠芳为业务总指导,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兽医站人员、各村协管员为办公室业务成员,负责全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