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村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充分发挥镇和社区在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合理利用现有编制资源,根据《关于调整物业管理行政管理体制相关事项的通知》(溧编〔2015〕19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成立溧阳市别桥镇物业管理办公室;
杨小仙同志任溧阳市别桥镇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姜柏清同志任溧阳市别桥镇物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特此通知。
中共溧阳市别桥镇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