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全面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确保完成“十三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根据溧阳市201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并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工作指标(40分)
出生政策符合率达100%(10分);对当年出现一例违法生育扣10分,出现两例以上的实行倒扣分,直至本指标(40分)扣完为止,村集体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对当年出现两例或两例以上违法生育的村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按情节严重直接免去相关人员职务。以下各项指标每下降1%扣1分,直至该指标分扣完为止。期内综合避孕率达100%、期内措施落实率达50%、累计长效措施落实率达85%以上(5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率达98%(5分);出生统计准确率达100%(5分);知识普及率、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5分);避孕节育全程服务率达95%以上(5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完成镇下达任务(5分),超额完成任务另行加分。
(二)管理与服务(60分)
1、责任到位(12分)
(1)领导重视到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到位,有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有人口学校和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有专(兼)职人口与计划生育干部;有自然村、楼道计生信息员;每季度研究部署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并有会议记录;对违法怀孕对象做到宣传、教育服务措施到位。(8分)
(2)基层基础到位:重点抓好长效措施的落实和合格村(居)的创建工作,强化利益导向机制,为育龄群众提供好的生产、生活、生育服务。(2分)
(3)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对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办理情况及时予以公开、公示。(2分)
2、法治宣传(8分)
(1)加强法制宣传,建立法制宣传工作台账,上报法制信息全年不少于5篇。(2分)
(2)舆论环境宣传:“5.29”、“9.25”、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纪念日和节假日都要组织宣传活动。(2分)
(3)协会工作:有会员之家等阵地建设,100人以上企业协会组建率达85%以上,生育关怀有特色活动,并建好工作台账,存档资料规范,开展对失独家庭的关心关爱活动,为计划生育失独家庭排忧解难,积极开展“健康家庭行动”、“祝您健康”活动。(4分)
3、政策法规(16分)
(1)依法办证:落实生育服务登记制度,当年生育登记率达100%;依法办理再生育一个孩子审批,材料准确,及时完整;依法审核发放2015年12月31日前生育子女《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得错发或不发,为群众出具的证明要真实、规范并有计生干部签名,不得弄虚作假或推诿。(6分)
(2)流动人口管理:流动人口全面实行“六免二优惠”,享受均等化服务,对流出、流入人员建好台账,及时进机,流入育龄妇女《婚育证明》验证率达98%以上,且孕检服务到位;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率达100%,合同签订率达100%,协助做好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建档率达80%,为流入夫妇政策内生育第一孩、第二孩免费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不得无故推诿,延时办理,及时、准确上报流动人口报表,完善流动人口台账资料。(6分)
(3)及时上报奖扶、特扶、一次性奖励登记及计划生育公益金的申报工作,不得漏报、错报。(6分)
4、优质服务(10分)
(1)村(居)计划生育机构按《江苏省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彰显功能。(1分)
(2)育龄群众预防出生缺陷的知识水平普遍提高,优生优育孕前保健知识普及率达95%以上。(1分)
(3)待孕夫妇自我防范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村(居)孕前保健自查率达98%以上,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95%以上,早孕和妊娠结局随访率达98%以上。(5分)
(4)避孕节育规范随访服务率达95%,其中:①当年的按规定及时随访,随访率达98%;②采取避孕措施1年以上者每年一次以上的B超服务率达95%以上;③对避孕措施到期更换者,上门服务率达95%以上;④执行避孕药具登记制度,当年落实避孕节育的妇女,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率达98%以上;⑤开展新一轮生殖器感染综合防治工程和“两癌”综合防治,宫颈癌、乳腺癌早期筛查率,艾滋病预防服务率达95%;⑥强化孕前服务管理,做好孕情、环情的监测工作;⑦坚持凭证定点引产制度,凭证引产率达100%;⑧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3分)
5、信息管理(14分)
(1)做好《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V3.0》、《常州全员人口2.0》的相关业务工作,及时准确完成各项工作要求。(2分)
(2)不得随意删除、注销系统内育龄妇女信息,婚出、迁出及死亡人员的删除、注销应归档建账,以备查验。(1分)
(3)及时做好村信息核对反馈和采集上报工作,实行首接责任制,及时处理全员人口2.0的交换信息,杜绝各类推诿扯皮现象。(2分)
(4)数据库中综合逻辑准确率达100%,配偶信息完整率、婚姻信息逻辑准确率、妊娠信息逻辑准确率、避孕信息逻辑准确率各项达98%,出生、婚姻、避孕信息三个月内上报及时率达98%以上,特别是当年生育信息的上报要及时、准确率达99%。(2分)
(5)及时全面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采集、统计及上报工作。(1分)
(6)总人口按现居住地管理原则摸清总人口数,总人口数入库率达100%。(1分)
(7)育龄妇女入库率达100%。(1分)
(8)当年新婚、生育对象的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与结婚信息一并采集上报,当年新婚生育对象的电话号码进机率、准确率达100%,已婚育龄妇女对象的电话号码进机率、准确率达90%以上,其余对象的电话号码按电话普及情况在年底前全部采集进机到位。(1分)
(9)当年照顾再生育一孩领证的对象要及时进机,往年领证对象年底前全部进机到位。(1分)
(10)主动抓好人口迁移工作,人口信息迁移正确率达100%,按照迁移管理要求进行操作,不得因人为因素延误人口迁移,迁往外县市的要凭当地派出所证明。(1分)
(11)出生人流比控制在0.25以下。(1分)
6、创新特色(加5-10分):村(居)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有成效,被上级认可的,视情况加5-10分。
7、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阶段性工作,视工作成效另行加5分。
二、考核办法:
1、各村(居)专(兼)职计生干部的考核,由镇计生部门考核评分;得分在98以上(含98分,以此类推)享受村(居)党(总)支部年终报酬的75%;97-92分享受70%;91-87分享受65%;86-82分享受60%;82分以下的享受不得高于50%。
2、各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定额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按比例折算计分。
3、本考核办法由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并督查落实。
社渚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