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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委发﹝2016﹞62号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天目湖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各部委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本意见所讲的智慧经济,是指以信息资源为基础、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研发、生产与提供知识密集型的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以适应新的公众服务、城市管理、经济运行等需求,通过创意、创新、创造、创业、创富,推动产业融合关联发展的一种现代经济形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把发展智慧经济作为溧阳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的根本动力,从2016年起,用三年左右时间实施“向智慧经济聚合”行动计划。
一、明确工作目标
围绕崛起宁杭生态经济带的追求,把人的智慧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发挥出来,探索一条新的发展路径。
(一)推动智慧城市建设。以智慧政务、智慧民生等领域为重点,加快推进城市物理基础设施和IT基础设施融合,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分析、整合城市运行各项基础信息,提高政府管理、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到2018年底,基本建成覆盖全市、惠及民生及生产生活的智慧应用体系,初步建成“智慧溧阳”。
(二)推动创新创造发展。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深入推进智慧与制造、健康、休闲经济融合关联发展,推动“互联网+”、“电商换市”、“机器换人”等新模式、新服务和新业态加快发展。到2018年底,全市创新动力、创业活力、创富能力持续迸发,基本形成具有溧阳特色的智慧产业发展体系。
(三)推动各类人才集聚。大力实施人才计划,大力吸纳创新要素,以产业集聚人才、吸引研发机构,促进智慧产业、创新人才、创业资源等高端要素集聚,倍增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水平和竞争力。到2018年底,凭借产业集聚人才成为溧阳新的品牌,初步形成由专业技术(研发)人才、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组成的层次结构较为合理的智慧人才梯队。
二、突出重点工作
(一)提升信息基础
1.加快智能网络建设。加强全市城域网出口带宽建设,提升网络带宽和服务能力;实施农网双向改造工程;实施“光进铜退”工程,实现百兆网络城乡全覆盖;制定基站布点规划,把基站建设作为投资项目考核,完善4G基站建设,实现溧阳全域4G乃至4G+网络100%覆盖;扩大WLAN免费热点规模,实现核心商圈、火车站、景区等区域深度覆盖。
完成时间:2016年底;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2.大力推进“三网融合”。加强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络间的统筹建设,促进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升网络技术水平和业务承载能力,提高网络综合效益;大力发展有线高清电视、互联网视频、互联网宽带接入等三网融合业务,推动数字电视、互联网、通信网相互融合创新的全媒体、数字化服务。
完成时间:2018年底;
配合单位:市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3.建设智慧溧阳大数据库。建设基础人口数据库、基础空间数据库、基础经济数据库、基础法人数据库、建筑物基础数据库,形成城市公共服务数据库,为智慧溧阳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向社会提供公共信息服务,为大数据产业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完成时间:2017年6月;
配合单位:市监察局、住建委、规划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局、政管办、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二)加快平台建设
4.加快云计算中心建设。制定鼓励云计算中心招商引资专项政策,提升溧阳软件企业、互联网企业招商软实力。在溧阳设立分支机构的相关企业,根据其对地方财政的贡献,政府按一定比例,补贴部分云资源租用或托管费用;鼓励云计算中心成为注册在溧阳的独立运营主体,根据其对地方财政的贡献,政府给予奖励。到2018年底,引进企业6家以上,总投资达5亿元以上。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电信公司。
5.建设综合呼叫中心。加快整合现有110、119、120、122、12315、12345、12369等各类部门服务热线、呼叫平台,到2017年底建成全市联动协同的综合调度平台,为市民提供办事指南、监督投诉、咨询查询、应急响应、参政议政等公共渠道,有效提高部门工作效率和行风监督水平,提高公众对政府工作满意度。
完成时间:2017年底;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配合单位:市信访局、城管局、公安局、应急办、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旅游局、政管办。
6.建设创意设计街区。建设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等载体,为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社交和资源共享空间,吸引一批创意、设计、动漫、多媒体等创新创业人员入驻,加快创意产业发展,打造创意园街、智慧谷(园)、科技风情小镇。市级重点建设里峰岕创意田园。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团市委,相关镇(区)。
7.拓展工业设计大赛。把天目湖工业设计大赛拓展为天目湖创意设计大赛,每年通过举办一系列设计赛事、创意交流活动,打造具有溧阳特色地域文化的、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创意设计资源共享平台。引导企业将创意设计理念融入企业经营和产品研发等环节,提高工业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农林局、旅游局、团市委。
8.创新技术服务平台。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相关行业协会及行业龙头企业,建设创意设计产业技术服务平台,为创意设计企业提供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软件程序、检验检测等技术共享服务。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经信局、文广体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
(三)推进智慧应用
9.推进智慧政务建设。建设政务服务网和政务云平台,推进云存储、移动办公、电子政务等系统建设,建立智慧政务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可扩展的、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中心。
配合单位:市监察局、政管办。
10.推进智慧城市管理。加强通信网络和感知网络、视频监控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智慧交通、智慧城管、市场监管、环境资源管理、安全保障等,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公安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
11.推进智慧民生应用。以民生需求为导向,重点推进教育、卫生、社区、旅游等民生服务领域的智慧应用,着力推进手机应用和各类民生服务,贴近市民需求,不断推出安全、家居、出行、餐饮、公交、缴费等日常应用,让市民充分享受信息化发展成果。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民政局、卫计局、旅游局。
(四)发展智慧产业
12.大力推进智能制造。重点在现有装备制造业企业中推广产品智能化、装备自动化;引导传统纺织、服装行业企业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等新型制造模式;鼓励“创意设计+科技创新”,提升工业产品设计水平,争创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促进100家重点用能企业建立能耗在线监测平台,提高绿色生产水平;支持“企业云”平台建设,改善中小企业创新环境,降低创业门槛。对当年被认定为省级示范智能车间的企业奖励20万元;对当年被认定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单位奖励30万元;被国家、省认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试点企业贯标验收通过之后再分别奖励10万元和5万元;对入驻我市“企业云”平台的中小企业,给予每年50%服务费用的补贴,每企每年最高2万元。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相关镇(区)。
13.培育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鼓励我市智能装备企业在现有工业控制类嵌入式软件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信息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软件技术服务外包等信息技术服务;依托智慧城市建设,三年内引进5家以上云计算和大数据相关的知名软件服务商入驻溧阳,带动我市信息服务业发展。对当年被认定的“双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三年内,对新引进的软件服务企业,根据其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给予奖励。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相关镇(区)。
14.全力发展智慧旅游。全面推进旅游智能化,围绕拓宽客源市场、提升旅游服务、开发深度旅游,建设集旅游管理、旅游服务和旅游营销为一体的旅游信息化体系;坚持以游客为本,以强化互动体验为中心,突出导航、导游、导览和导购等基本功能,全方位打造“吃住行游购娱”一体化的智慧旅游服务体系;大力开展以旅游需求为导向的在线旅游创业创新,支持旅游创新平台、创客空间、创新基地等旅游新型众创空间发展;着力发展和建设一批智慧旅游企业、智慧旅游示范村、智慧旅游景区,争创国家智慧旅游城市试点。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商务局,相关镇(区)。
15.拓展电子商务应用。加快推进淘宝“特色中国·溧阳馆”、京东“中国特产·溧阳馆”、苏宁易购“中华特色馆·溧阳馆”建设,积极引导本地特色农副产品及手工艺品生产企业入驻;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示范镇、村、农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建设,通过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发展;支持镇(区)建立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电子商务应用企业,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具体奖励标准参照《溧阳市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计划纲要(2016-2018)》执行。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相关镇(区)。
16.鼓励建设智慧物流配送体系。以信息化、智能化设备为载体,加强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优化供应链管理和资源配置,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业的融合,物流与商流、信息流、资金流的融合,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与车联网的融合,提升物流业综合服务能力和整体发展水平。重点对冷链物流企业给予土地、税收、基础设施配套方面的扶持。成功创建全国智慧物流配送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成功创建省商贸物流示范企业(商贸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类、智慧物流配送类)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商务局,相关镇(区)。
17.助推智慧农业发展。积极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建设,建立集约型、智能化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模式。争取省、市级农业物联网推广应用示范项目,达到环境远程监测调控、生产操作智能化、资源利用数字化管理等标准后,经评定,每个示范基地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年评定3-5家;重点扶持农业综合性产业园区开展物联网技术集成应用示范,物联网应用软、硬件投入达到100万元及以上,在行业内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经省级专家组评定后,按其软、硬件投入的50%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上限100万元。
牵头单位:市农林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相关镇(区)。
18.有序发展互联网金融。完善适应智慧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配套,积极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机构到我市设立法人机构,发挥产业引导基金杠杆作用,参与智慧产业战略投资;联合国企、央企成立互联网科贷,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推动我市智慧经济加速发展。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五)集聚智慧人才
19.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搭建智慧人才引进平台,制定智慧经济人才引进目录和引进标准,落实人才优惠政策,在住房保障、子女就学、户籍迁移、社会保障等给予支持,重点引进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建设高端智慧人才社区。具体政策执行《关于实施“天目湖英才榜”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
牵头单位:市人才办;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委、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人社局、农林局、商务局、旅游局、金融办。
20.完善人才培育体系。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积极引进本科院校,力争引进与本科院校合作办学项目1个;大力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依托现有中专资源,力争举办1所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大力推进国际教育交流,引进优质国际教育资源合作办学项目1个以上。建设溧阳教育云和教育城域网,建成10万学生及所有家庭人人可学、时时可学、处处可学的信息化学习环境。加强校企联动,开展蓝领工人专业技术培训活动;推进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培训,打造高素质的智慧经济技术和管理队伍。具体政策“一事一议”。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经信局、规划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21.鼓励引进研究机构。围绕“四大经济”发展,积极联系国内外高等院校、研究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及大企业、大集团独立或与其他单位联合在溧阳注册成立分校(院、所、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研发总部等研发机构。具体奖励政策按《溧阳市科技奖励(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局。
三、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溧阳市向智慧经济聚合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牵头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镇(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市经信局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制定智慧经济发展规划和具体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每年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合力推进智慧经济发展。
(二)加强政策保障。加大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政策性扶持力度,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产业发展、创业创新、人才引培等政策和资金重点向智慧经济领域倾斜,主要用于支持信息经济创业项目、创客活动、载体建设、智慧应用推广和企业培育等。涉及智慧城市尤其是各种网络平台建设的,需在市经信局统筹下尽最大可能统一实施,避免各自为战、重复投资、标准不一的情况发生。
(三)加强招商引智。加强智慧经济重点产业的招商引资,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项目。积极实施人才战略,着力培养、引进与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相关的高层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推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实现科技人才交流、科研成果共享。
(四)加强信息安全。强化信息化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定期检查,加强对基础信息网络、党政机关重要信息系统以及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应用系统的信息安全防护,加强对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电子商务等经济领域的信息安全监管。
(五)加强绩效考核。建立智慧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和发布机制,及时发布产业发展数据。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将智慧经济发展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对建设项目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本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奖励资金从原财政预算渠道列支,未纳入的另行追加预算。涉及新业态、跨界融合业态等与本文件所列条款不尽一致的,在政策扶持上按照就近、就高原则执行,除上级政策之外,已纳入我市其他产业政策扶持范围的,不再重复享受本文件的政策。
中共溧阳市委员会 溧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8日
(该文件转自: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