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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6〕2号)文件精神,这次我市组织了常州汉德机车工业有限公司、江苏常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创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富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国粮仓储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佳世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金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瑞复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维泽净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冶建锌业有限公司、溧阳市中兴环保机械有限公司共11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我们按照修订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要求,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了指导,同时对企业提供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企业符合《省科技厅关于加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佐证材料初审工作的通知》(苏科高[2008]317号)要求。
现将企业的申报材料上报给你们,请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