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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提升党组工作水平,发挥好党组在全局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江苏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细则》(苏办发〔2016〕33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党组工作规则,现将《中共溧阳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
中共溧阳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工作规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
3、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4、坚持局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局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全局领导班子的决定。
二、工作职责
(一)党组要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二)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
1、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机关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3、局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4、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5、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6、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三)党组应当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和正向激励机制。
(四)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五)党组应当加强对局机关党支部工作的指导,每年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党组成员自觉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三、组织原则
(一)党组及其成员,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制度。
(二)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党委报告。
(三)党组成员要有明确的分工。每位成员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关心,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党组会议决定重要问题,应充分酝酿讨论,然后进行表决。
(五)党组书记负责组织党组活动,协调党组成员的工作。
(六)党组成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
四、议事决策
局党组议事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一)党组议事决策一般采用党组会议形式。党组会议定期召开,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指定一名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
(二)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会议议题提出应当经过“提出预案、科学论证、沟通酝酿”三个阶段,会议时间、议题及相关材料应提前发给党组成员。
(三)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根据工作的需要,党组书记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组会议。
(四)党组会议议题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
(五)党组会议一般由办公室主任记录,或由党组书记确定专人记录。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组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党组书记签发。
(六)对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组会议的,书记或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召开会议向党组成员通报。
(七)党组决策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党组成员对党组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党组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五、责任追究
(一)建立党组书记述职述廉制度;党组及其成员履职考核制度。
(二)有违反《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第三十条相关规定的,党组集体、党组书记和党组其他成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对违反本规则的党组成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四)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五)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六、作风建设
(一)党组应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活动,学习要有计划、有内容、有成效。
(二)党组成员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三)党组成员必须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公道正派,艰苦朴素。
(四)党组成员必须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五)党组成员必须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党组成员应当集中精力议大事,抓大事,精简不必要的会议和文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