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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440/2016-00038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财行〔2016〕8号 发布机构:财政局
产生日期:2016-08-30 发布日期:2016-08-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的通知
溧财行〔2016〕8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预算法》、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溧委办〔2016〕6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溧政办发〔2014〕51号)和《溧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溧阳市各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公开的通知》(溧财预〔2014〕9号)等文件要求,现对你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进行批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批复

批复你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数据,具体内容以电子数据方式下发至你单位。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预算及财务管理工作需改进及完善的建议

1.加强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根据开展经济活动的实际需求、单位的业务性质,对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正确应用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同时要加强预算编制、制度执行、信息反馈的全过程管理。

2.认真学习《会计法》,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一要按有关会计制度规范设置会计科目并加强核算并规范账务处理;二要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健全会计账表体系。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与安全。

3.对单位资产进行全面盘查,更新完善资产管理台账,调整会计账面反映资产数据,并建立单位定期资产盘查制度,完善单位资产管理办法,切实保障资产管理安全,做到账实、账表、系统的一致性。

(二)认真做好所属单位决算批复工作

你单位应当在接到本批复后15日内,向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批复决算。

(三)按时公开决算

根据《预算法》和《溧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溧阳市各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公开的通知》(溧财预〔2014〕9号),除涉密单位和事项外,你单位应于2016年9月9日,按照《溧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市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溧财预〔2016〕6号)要求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

 

附件:部门决算报表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版下发)

 

 

 

溧阳市财政局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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