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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预算法》、《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溧政办发〔2014〕51号)和《溧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溧阳市各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公开的通知》(溧财预〔2014〕9号)等文件要求,现对你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进行批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批复
批复你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数据,具体内容以电子数据方式下发至你单位。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预算及财务管理工作需改进及完善的建议
业务科室根据相关审查意见向市级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根据业务科室部门决算审核、账表一致性核查发现的问题以及部门决算分析评价结果,对部门提出改进和完善财务管理的意见,相关内容由各科室把握)见附件2。
(二)认真做好所属单位决算批复工作
你单位应当在接到本批复后15日内,向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批复决算。
(三)按时公开决算
根据《预算法》和《溧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溧阳市各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公开的通知》(溧财预〔2014〕9号),除涉密单位和事项外,你单位应于2016年9月9日,按照《溧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市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溧财预〔2016〕6号)要求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
附件:1.部门决算报表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版下发)
2.预算及财务管理工作需改进及完善的建议(通过电子版下发)
溧阳市财政局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