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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溧阳市青年岗位能手”、
“五四青春警星”的决定
市公安局局属各单位、团市委各处室: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广大青年民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在深化公安改革、推进“四项建设”、服务全市“两大攻坚年”等重大工作任务中勇挑重担,涌现出了一批忠诚奉献、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勇于担当的优秀青年民警。为凝聚青春力量,引领警营风尚,2016年4月,市公安局与团市委联合组织开展了“五四青春警星”评选活动。活动中,全市公安机关认真组织实施,广大青年民警积极参与,经评选,确定了10名“溧阳市青年岗位能手”、“五四青春警星”。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共青团溧阳市委和市公安局党委决定:
授予下列10名同志“溧阳市青年岗位能手”、“溧阳五四青春警星”称号。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等规定,各给予通报表扬一次。
柏涛平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社渚中队指导员;
韦 燕 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二中队指导员;
金 杰 市公安局消防大队溧阳中队中队长助理;
夏盛通 市公安局清安派出所民警;
蒋 磊 市公安局杨庄派出所民警;
雷道亮 市公安局南渡派出所民警;
周 晶 市公安局埭头派出所民警;
陶 行 市公安局上兴派出所民警;
陆 帅 市公安局上沛派出所民警;
卞 力 市公安局别桥派出所民警。
希望受到表彰的青年民警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市公安机关广大民警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大力弘扬“五四精神”,刻苦学习、忠诚履职、开拓创新、奋勇争先,积极投身公安事业,切实担负起责任使命,为促进溧阳公安转型升级、服务“强富美高”新溧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溧阳市公安局 共青团溧阳市委员会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