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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市民政工作以“改革再深化,创新再突破”为总体方向,以增进民生福祉和社会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而为,在开展基层探索,引领基层创新上再提升、再前进,着力强化政府的托底民生保障职能,着力提升社会福利水平,着力促进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着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构建以增进民生幸福和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取向的现代民政,不断打造民生建设新常态。
一、持续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1、提升社会救助能力。出台《溧阳市社会救助实施细则》,着力构建社会救助工作大体系;出台《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着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夯实社会救助窗口建设,逐步建立化解困难群众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实时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的有效衔接;开展新一轮特困群众救助活动;以社会救助“大平台”为基础,摸清贫困底数,找准致贫原因,既关注当前困难,更关注贫困家庭成长式发展,实现精准“滴灌”。
2、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建设;开展灾情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灾情报送水平;开展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督查,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做好灾后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工作;指导社区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3、加强最低生活保障。落实低保自然增长机制;完善“常州市社会救助管理服务平台”信息,为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开展、专项救助认定提供基础性数据;依托常州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继续做好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提高收入认定的准确性。
二、加速发展养老服务产业
4、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城乡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城乡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分别达50%和30%,医养融合签约率达70%以上。
5、加快养老产业发展。研究制定养老产业布局规划和产业扶持政策,积极打造华东地区养老产业示范基地;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文件,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推进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服务评估;出台医养融合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大力推动我市首个省级PPP试点项目――天颐谷生态养老中心项目的建设进度。
6、提高老年福利水平。完善高龄补贴政策,规范尊老金登记、审核和发放制度;广泛开展“邻里守护”老年人志愿互助行动,为70岁以上独居老人、80岁以上空巢老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结对帮扶;做好全市“三无”老人的调查审批和资金发放工作,同时做好“三无老人”的提标工作;完善老年人基本信息管理系统,提升“虚拟养老院”服务水平,拓展服务内涵。
三、发展慈善福利服务事业
7、实施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做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与其他救助、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提高困境儿童生活水平。
8、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加大慈善宣传力度,进一步普及慈善文化,扩大慈善资金募集渠道,提高认捐资金到帐率;出台《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鼓励慈善类民间组织在社会建设中发挥作用,面向基层在安老扶弱、助残养孤及开展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方面实施慈善救助,逐步形成具有溧阳特色的现代慈善事业发展新格局。
9、提升五保供养水平。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和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加强五保动态管理,规范五保档案资料;进一步加快农村敬老院提档升级改造,力争50%的敬老院达到省一星级标准,50%达到省二星级标准;全面推行康复服务,确保50%以上的敬老院建立康复器具室;开展敬老院公办民营试点,到2016年6月底,力争50%的敬老院实现公办民营。
10、加强福彩销售和资金管理。坚持“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确立“传统电脑票为支撑点、快三和中福在线为增长点、即开票为恢复点”的销售格局,着力发掘和培养一批本地具有“讲师”素质的人才,通过传帮带和相互学,全面系统提升销售员业务水平,同时加强站点质量建设,打造一批省级星级站点。
四、夯实社会综合管理基础
11、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继续发挥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的孵化平台作用,为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专家沟通交流提供平台,确保更多的社会组织受益;加大乡镇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力度,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向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满足社区居民的多样化需求;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加大在公益创投、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投入;继续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实现政府职能与社会组织功能的有效衔接;逐步形成评估工作常态机制,确保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12、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出台《关于推进社区服务项目化建设的意见》,开展社区服务特色品牌项目创建活动,创新社区党建、社区自治、社区救助、社区文体、社区共建、社区志愿等便民服务项目,以及老年人、残疾、未成年人、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的服务保障项目,通过“以奖代补”形式,经“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项目验收”三个阶段,打造一批“居民欢迎、特色鲜明、区域领先、成效显著”的社区服务项目,促进社区品质化、内涵式发展。
13、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全面开展第11届村委会和第6届居委会选举工作;加快省级现代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建设,深化社区协商民主实践,推行“百姓议事堂”农村协商治理新模式;巩固社区减负成效,丰富“政社互动”内涵,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社区自治活力增强;规范村务公开,健全“内容真实、形式多样、程序规范、实效明显”的村务公开工作机制,提升基层民主管理水平。
14、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市(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培训班,提高社工人才考试通过率;充分利用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开展专业社工机构培育,提升我市社工服务能力;2016年内力争每万人拥有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达1.7个。
五、提升拥军优抚安置水平
15、深化双拥共建。扎实开展双拥和国防宣传,加强双拥文化建设,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计划全年完成8-10项拥军实事项目,支持部队改革发展,增进军地、军民鱼水情;提升社会化拥军水平,为创建新一届双拥模范城打下坚实基础。
16、完善优抚服务体系。制定并认真落实优抚“情暖老兵”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规范优抚对象审核批准程序,加强对优抚对象身份认定、享受待遇、档案管理、优抚数据更新和优抚资金发放等重点环节的督查;健全优抚对象住房、医疗保障制度,全面实施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保障水平。
17、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积极做好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对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确保一次性就业补偿金及时发放到位;加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确保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参训率80%以上;继续做好退役士兵村官培养工作,选聘优秀退役士兵到村任职,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
18、加强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开展清明、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抓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工作;继续做好“慰烈工程”。
六、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19、深化殡葬改革。完善殡葬管理机制,贯彻落实文明绿色生态殡葬工作实施办法;加强殡葬执法力度,监督全市殡葬改革和殡葬法规执行情况;认真落实全市殡葬基本项目费用免除办法;多部门联动做好殡仪礼炮车市区禁鸣的长效管理工作。
20、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落实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依托“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平台”,实施主动救助,加强街道巡查力度,提升发现、救助率;开展“夏季送清凉”和“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保障冬夏期间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2016年市救助管理站争创国家三级救助站。
21、提高婚姻登记工作水平。健全婚姻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婚姻登记程序,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教育,提高婚姻服务水平,确保婚姻登记合格率100%,婚检率达90%以上;继续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无偿为申请离婚的当事人提供婚姻危机方面的咨询指导、调解劝和等服务。
22、加强地名管理服务。修订《溧阳市城区地名规划(2011-2020)》,更好地满足当前老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建设的要求;出台《溧阳市地名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镇(街道)地名工作协调机制,提高地名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继续做好历史地名抢救保护,分批出台《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加强历史地名标识和应用,让市民重温、感悟地名背后的历史故事。
七、提升民政队伍综合素质
23、加强民政文化建设。深入践行“博爱善行,用心服务”的溧阳民政精神,发扬“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溧阳民政核心价值理念,积极构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精神家园;加快“民政书苑”建设,集书吧、茶室、咖啡苑、画室、独立谈话空间等功能为一体,为干部职工营造情感归属的精神家园。
24、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把牢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着力加强对保障民生、创新社会管理、支持国防建设、强化社会服务等重点领域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的防控,打造一支廉洁高效的民政队伍。
25、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宣传员队伍建设,及时补充新鲜血液,始终保持信息员队伍精明强干;增强宣传意识,加强日常宣传和正面宣传,密切和各级、各类媒体协作,重点加强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等方面报道,提高媒体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