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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民政局 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483/2016-00050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民发〔2016〕73号 发布机构:民政局
产生日期:2016-07-12 发布日期:2016-07-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市民政局 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溧民发〔2016〕73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镇民政办、财政所:

根据我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城乡一体化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7月1日起调整我市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标准。

一、按照《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通知》(常民优〔2005〕16号、常财社〔2005〕32号)以及《关于调整市区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标准的通知》(常民优〔2014〕4号、常财社〔2014〕67号)文件确定的比例,提高无工作单位革命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及参战涉核人员抚恤补助标准(调整后标准见附表)。调整标准分别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我市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参照基数。

二、此次调标所需经费仍按原渠道执行。

三、各镇要切实加强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专项经费的管理,确保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每个优抚对象手中。

 

附件1:溧阳市无工作单位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表

附件2:“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涉核人员定期抚恤补助标准表

 

 

 

溧阳市民政局                        溧阳市财政局

2016年7月12日

附件1

溧阳市无工作单位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表

单位:元/月

残疾等级

残疾性质

原标准

比例

现标准

增加额

一级

因战

6738

130%

7273

535

因公

6479

125%

6993

514

因病

6479

125%

6993

514

二级

因战

6219

120%

6713

494

因公

5960

115%

6433

473

因病

5960

115%

6433

473

三级

因战

5701

110%

6154

453

因公

5442

105%

5874

432

因病

5183

100%

5594

411

四级

因战

4405

85%

4755

350

因公

4146

80%

4475

329

因病

3887

75%

4196

309

五级

因战

3680

71%

3972

292

因公

3421

66%

3692

271

因病

3162

61%

3413

251

六级

因战

2747

53%

2965

218

因公

2488

48%

2685

197

因病

2229

43%

2406

177

七级

因战

1918

37%

2070

152

因公

1814

35%

1958

144

八级

因战

1710

33%

1846

136

因公

1607

31%

1734

127

九级

因战

1296

25%

1399

103

因公

1192

23%

1287

95

十级

因战

1088

21%

1175

87

因公

1037

20%

1119

82


参照基数:2015年溧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67132元。


附件2

“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参战涉核涉铀人员定期抚恤补助标准表

单位:元/月

类别

原标准

比例

现标准

增加额

三属

烈属

2851

55%

3077

226

因公牺牲

军人遗属

2747

53%

2965

218

病故军

人遗属

2488

48%

2685

197

在乡复员军人

抗日战

争时期

2221

75%

2403

182

解放战

争时期

2073

70%

2243

170

建国后

1925

65%

2082

157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911

60%

994

83

参战涉核涉铀人员

834

13%

887

53

注:“三属”、参战涉核人员参照基数:2015年溧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67132元。在乡老复员军人参照基数:2015年溧阳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8445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照基数:2015年溧阳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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