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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主线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通过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切实增强司法行政的履职能力,努力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新溧阳,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与法律保障。
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推动“四个全覆盖”体系建设提档升级。加大“一村(社区)一顾问”工作,将服务人员、服务内容、联系方式上墙公示。通过定期检查服务台账,抽查群众满意度,确保法律顾问履职质量。健全完善社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机制。对社区律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针对存在问题,予以整改,加大在岗履职情况检查考核,确保律师定点深入社区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促进社区依法自治。
二是推进建立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利用溧阳律师实务中的丰富案例,以溧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溧阳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为导向,选取典型性、规律性、苗头性的问题案例予以分析,依托电视、广播、报纸、期刊等大众传媒法制专版专栏,定期发布典型案例,解答群众疑惑,满足群众法律需求。
三是积极引导律师服务全市中心重点工作。组织律师服务保障全市“环境整治攻坚年”、“重大项目攻坚年”活动,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园区活动,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提供法制宣讲、法律咨询、矛盾调处等,为重点项目推进把好法律关。积极倡导全市广大律师投身公益、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感,充分发挥律师在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环保法治宣传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是推动落实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措施。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加强律师规范管理,提升法律服务质量,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工商、人社局、法制办等单位,召开“法律服务市场建设恳谈会”。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镇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的作用,强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指导,加强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大排查调处力度,把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灾后重建等作为重点,强化预防、排查和化解工作,进一步完善协调指导、督查督办、考核评估、信息交流反馈等措施
二是完善重大矛盾纠纷研判报告制度。坚持周分析、月通报制度,强化等重大敏感时期的社会矛盾纠纷发现、排查、调处工作,力争民间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加强人民调解管理系统使用,重点抓好镇(街道)司法所实时录入工作,每月底将内网录入情况进行内部通报。进一步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等调解组织使用人民调解平台录入信息的工作,并每季度开展督促检查,提高系统数据录入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
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启动“七五”普法工作。起草并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下发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出台全市“七五”普法考核细则,做好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的督促、指导工作。调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联络员队伍,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切实发挥各类普法队伍的作用。召开全市“七五”普法动员会暨“六五”普法总结表彰会,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
二是抓阵地建设。重点抓好溧阳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推进溧阳市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完善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一方面做好迎接省厅对我市的第十一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第四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的考核验收工作,另一方面组织做好第七批国家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第十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申报工作。
三是抓普法机制建设。全面做好“法律六进”工作,落实在中小学校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规定要求,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建设。推进省厅法治宣传管理平台在各镇区、街道的正常运行。
四、特殊人群管理工作
一是夯实工作基础。完成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中心”的搬迁工作,开展“省级规范化中心”创建活动。推动基层司法所逐步实现配有2名以上政法专编人员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1:15的配备标准,从严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证和工作证的制度管理。探索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特殊人群教育服务工作,参与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的心理情绪疏导、行为偏差纠正、就业就学引导、家庭和社区关系修复等项目。
二是总结“双严”集中整治工作。根据省厅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制订工作方案,下发通知,做好“双严”集中整治工作的自查工作,对“双严”集中整治活动进行总结。进一步查漏补缺,迎接省厅安全稳定、执法质量和“双严”活动成效专项检查。
三是开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岗位练兵技能培训活动。组织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者学习省厅下发的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岗位练兵学习资料、观看岗位练兵视频教程。结合工作实际,依据工作标准,开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岗位练兵实战练兵。按上级要求参加调查评估网上知识竞赛、市局组织的实务竞赛和省厅组织的实务竞赛。
五、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司法所建设。全面落实常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常办发〔2014〕67号)精神,落实政法专项编制,确保执法主体合格。组织全国模范(先进)司法所和省级优秀司法所“回头看”活动,创建目标不断提档升级,打造一批全省有影响的品牌司法所。
二是深化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主动协调相关镇区领导,强化对薄弱的镇司法所帮扶力度,确保8月底各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率达到100%,12月底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80%以上。
三是推进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提档升级。加快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步伐,以打造“机构实体化、人员专职化、服务常态化”的司法行政服务站为目标,确保12月底全市司法站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60%以上。
四是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充分发挥已成立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发展中心雏形发掘、培育孵化、出壳登记等机制建设,规范各社会组织资金来源、财务管理等制度。鼓励社会组织充分挖掘内部资源,主动争取外部支持,增强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能力。下半年,重点做好“百姓议事堂”的孵化培育工作。
溧阳市司法局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