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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安全稳定、服务发展、带好队伍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通过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切实增强司法行政的履职能力,努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溧阳,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与法律保障。
一、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镇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的作用,强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指导,加强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大排查调处力度,把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物业纠纷等作为重点,特别是将强化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和化解工作,进一步完善协调指导、督查督办、考核评估、信息交流反馈等措施
二是完善重大矛盾纠纷研判报告制度。坚持周分析、月通报制度,强化元旦、春节、两会、国庆等重大敏感时期和特定时期(洪灾、高温、干旱)社会矛盾纠纷发现、排查、调处工作。力争民间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重大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85%以上。
三是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加强对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培训,镇、村专职调解员培训率达95%以上,专业性、行业性专职调解员培训率达70%以上。开展人民调解能手创建活动,加大对典型案例、调解经验等收集、宣传工作力度,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影响力。
四是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人民调解管理系统使用,重点抓好镇(街道)司法所实时录入工作,每月底将内网录入情况进行内部通报。进一步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等调解组织使用人民调解平台录入信息的工作,并每月开展督促检查,提高系统数据录入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
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继续推动落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与法制办联合,进一步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法律顾问工作。加大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在岗履职情况检查考核,真正发挥律师在村(社区)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处等方面的优势。在部分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的基础上,研究细化法律服务项目,加快推动形成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政府购买机制。
二是开展法律服务专项活动。继续围绕企业转型升级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落实“法律服务机构与重点企业结对、企业法律需求和服务对接、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预警”三项工作机制,强化法企对接平台作用的发挥,积极为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提供法律建议和对策。组团为园区提供定向服务,提升产业竞争力。围绕民生幸福工程开展“法润溧阳春风行动”惠民法律服务活动。
三是深化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充实和加强律师接访调解团,完善工作机制。指导律师做好在是接访中心、市法院、市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的值班工作,做好检察院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答复工作,组织协调好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和代理工作。
四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水平。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确保案件量与常住人口的比例不低于万分之八。加强法律援助精准帮扶力度,联合市残联、民政局、总工会等单位,组织开展本市重度残疾人、特困职工、调查摸排活动,建立我市法律援助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对象数据信息库。优化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法律援助办理方式。完善法律援助网上申请、网上咨询业务流程,建立法律援助公众微信等平台,推动法律援助更好地服务困难群众。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参与申诉的方式方法。
五是提高公证服务水平。调整公证办公场所,优化公证办证流程,加强公证监督工作管理,提高公证办案质量。细化小额遗产继承公证和公证与法律援助对接的程序。与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加强对接,在办理证据保全、委托书、现场监督等公证事项方面,改进工作方式。
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抓好普法机制建设。完善“法律六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工作机制。加强“以案释法”及媒体普法力度。强化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抓好基层学法用法工作的全面落实。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普法社会组织建设、普法讲师团队伍建设,完善各类培训制度。加强法治文化创作活动,推进地方法治诗词、法治书画、法治文艺、法治动漫、微电影的繁荣发展。完成溧阳市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新场地搬迁和室内设计建设工作。加快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工程建设。
二是有效解决文明城市测评中普法自检率低的问题。针对市民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参与率的问题,通过建立完善普法公益短信发送、媒体普法专栏、与群众互动交流参与等平台,提升“七五”普法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
四、特殊人群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安全稳定工作。突出重点时节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抓好问题隐患的排查,司法所每周、矫正科每月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排查,重点时节和重点活动期间每天排查,防患未然。抓住重点人员,实行挂牌攻坚活动,同时,加大打击力度,对不服从管理和教育的社区服刑人员严格依法依规处罚。规范制定矫正方案,有效落实“双八”制度,抓好相关制度的执行,注重分析研判制度的落实,特别是个案研判工作,严格请销假制度和手机定位管理制度,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在管在控”。
二是落实省厅司法行政工作标准。今年,省厅制订了《江苏省司法行政工作标准》,贯彻标准是今后两三年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首先要不折不扣地完成标准化试点任务,争取拿出一套可复制的矫正中心经验,迎接省厅标准化试点考核。其次然后要按工作标准抓好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的规范,重点抓好调查评估工作规范。
三是探索安置帮教工作改革试点工作。自省厅在苏州、南通、盐城和江宁、金陵监狱启动实施以“前置化、社会化、协议制”为核心的安置帮教工作改革试点以来,在服刑人员释放前3个月启动安置帮教工作,做好风险评估、释放衔接、回归指导、帮教协议签订工作已是必然趋势。我市将积极发挥安置帮教工作协会作用,增强安置帮教效果,根据重点对象A、B、C三类,分类提供临时性、阶段性、延续性3种个性化服务。
四是开展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规范建立强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平台,有效提升强制隔离戒毒效果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水平,根据省厅文件精神,出台《溧阳市强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工作站建站方案》,局设置强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站,与安置帮教机构合署办公,负责本市解戒人员的后续照管工作;各基层司法所设置后续照管服务站,指定专人负责后续照管工作,主要配合强戒所长做好信息衔接、建立信息库、帮扶救助、跟踪回访等工作。
五、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司法所建设。加大司法所政法专编落实率,加强编制管理。认真落实省厅制定出台的司法所建设标准,在标准化司法所的基础上,提档升级,向全国模范司法所、省级优秀司法所学习。组织省级优秀司法所“回头看”活动,创建目标不断提升,打造一批全省有影响的品牌司法所。
二是深化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主动协调相关镇(街道)领导,强化对薄弱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帮扶力度,加强对昆仑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指导工作。
三是推进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提档升级。加快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步伐,以打造“机构实体化、人员专职化、服务常态化”的司法行政服务站为目标,确保明年全市司法站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大幅提升。
四是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充分发挥已成立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发展中心雏形发掘、培育孵化、出壳登记等机制建设,规范各社会组织资金来源、财务管理等制度。鼓励社会组织充分挖掘内部资源,主动争取外部支持,增强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能力。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基层基础型村(社区)百姓议事堂协会的登记、备案工作,强化帮扶和孵化,实行“滚动式”推进,及时通报各镇的筹备工作,确保该社会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溧阳市司法局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