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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城市工作部署和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的城市法治环境,保障和促进城市改革发展,根据省厅、常州专项工作部署,经市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法润溧阳·美好城市法律相伴”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 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打造发展充满活力、环境美丽宜居、文化富有特色、社会和谐文明的现代化城市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紧贴城市治理法治需求,紧贴群众生产生活,以提升城市社区依法治理能力、提升城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提升城市法治文化品质为重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整合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纠纷调解等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集中开展“法润溧阳•美好城市法律相伴”主题活动,推动法治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融入市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增强市民法治道德素养和规则契约意识,让法治成为市民的基本行为准则,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资源,共同创造和谐美好的城市环境和生活。
二、主要内容
动员组织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力量,以及广大普法志愿者、基层调解员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人员,按照本次活动的总体要求,积极履职,创新作为,在大力提升城市社区依法治理、城市公共法律服务、城市法治文化上下功夫,推动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一)提升城市社区依法治理。根据省厅“推进社区依法治理共创美好城市生活”倡议书,组织和推动各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和其他城市社区积极参加,并围绕倡议内容开展五大活动,促进城市社区依法治理能力的提升,为城市建设管理创造良好基础。(市局法宣科牵头,责任单位、部门:各镇司法所,市局法宣科、公律科、基层科、法律援助中心)
1、大力推广实施村规民约。推出一批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公约范本,指导全市所有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特别是城市社区制定或修订体现德治、法治、自治要求的公约,并面向全体居民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定期开展执行情况评议和通报,使之成为基层依法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村规民约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作用。将村规民约制定执行情况作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和复查的重点内容,确保推进落实到位,并从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向其它社区进一步推广覆盖。
2、广泛开展法治道德宣讲。以法治道德讲堂、新市民法治学校、法治文化阵地等载体,着眼于增强市民规则契约意识、促进社会秩序规范,每月组织普法讲师团、法治宣传队、普法志愿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力量,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广泛开展法治道德宣传,着重宣传与市民行为规范、与现代城市文明、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使法治道德教育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引导市民提升法治意识和道德境界。
3、开展“尊法守法好市民”宣传活动。以典型事迹、典型案例收集宣传为重点,联合文明办和法制宣传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通过溧阳司法行政网、溧阳普法网、12348平台等各类网站、报刊和新媒体开展文明守法典型事迹联动宣传。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一次“我承诺、我践行”学法守法签名活动,切实发挥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崇德尚法的社会氛围。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律师事务所、司法所等认真梳理一批因不守法律法规、不讲道德规范、不重邻里关系等而造成矛盾纠纷或不良后果的典型案例,广泛运用各种载体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引导市民增强法治意识、道德观念和契约精神。
4、组织交通法治文明宣传。针对闯红灯、乱停乱放、争道抢行、跨越隔离栏等不守法、不安全的交通行为,在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前后,集中开展交通法治文明宣传活动,协调法宣成员单位在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广泛倡导遵守交通信号、有序通行、礼让斑马线等交通文明行为,大力宣传各类交通陋习带来的危害和法律后果。通过全体中小学生向家庭发放交通文明倡议书,引导市民摒弃交通陋习,增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意识,提升市民交通文明素质。
5、开展新市民法治关爱活动。以新市民学校、农民工、外来人口集聚的企业、工地、小区为重点,加强新市民法律教育和引导,定期开展治安管理、交通文明、进城务工、社会保障、居住落户、纠纷处理等与城市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帮助他们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增强市民意识和法治观念,养成良好的城市行为习惯。同时,结合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新市民法律服务活动,通过在新市民服务中心设置法律服务窗口、在新市民集聚地增设调委会和法律服务站点、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和12348宣传单、开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推行周末值班制度等,帮助新市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顺利融入城市生活,不断增强城市发展的正能量。
(二)提升城市公共法律服务。贯彻落实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十三五"规划及常州市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十三五"规划,推动法律服务融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融入群众生产生活。(市局办公室牵头,责任单位、部门:各镇司法所,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宣科、公律科、公证处、基层科)
1、完善城市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针对城市规划调整、扩建改造、安置小区建设等新增居民区,及时增补人民调委会、社区法律顾问、司法行政服务站等服务站点和服务力量,同时对现有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进一步优化升级,规范设置服务标识,整合法律服务内容,绘制法律服务地图,发放法律服务指南,方便市民群众第一时间获取法律服务信息和资源,确保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到城市的每个角落。
2、开展法律服务开放日活动。围绕让群众全面了解司法行政工作,方便群众及时就近获得法律服务,在继续开展公证宣传开放日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开放范围,组织市民切身体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等服务机构,切身体验司法行政各项服务,大力宣传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畅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教育引导市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3、大力推广智慧法务。进一步完善12348平台服务功能,优化产品供给能力,特别是大力推广应用在线服务产品。加大智慧法务与智慧城市建设的对接力度,推进12348与政务服务网站、本地市民论坛、影响力大的微博微信和APP进行深度嵌入和链接,扩大群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加强智慧法务宣传推广,通过在线服务品牌推介、走近12348等系列活动,吸引广大市民参与和应用。
4、广泛开展律企共建。加强与经信局、发改委等部门的信息对接,以及与相关商会、协会的沟通协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组织资深律师和优秀律师团队提供专业服务,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构建法律服务直通车。律师事务所针对不同类型行业(企业)编制法律服务和法律风险指引手册,通过多种载体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开展送法上门,进一步增强服务企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企业实际需求,联合相关部门在大中型企业推广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针对小微企业组建法律顾问团,面向社会积极搭建企业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加强网上咨询和服务,推介服务产品和优秀律师,努力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打包式”法律服务。
5、加快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培育。加快推进基础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积极吸纳社区群众参与,有效地把居民群众组织起来,发挥社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为群众提供身边的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纠纷调解等服务,提升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的覆盖面,并推进社区服务站点建设。
(三)提升城市法治文化品质。文化是城市生命和灵魂,法治文化是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着眼于推动法治文化与城市文化互为融合、互为补充,按照体现地方特色、体现法治文明、体现城市风格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法治文化建设,提升法治文化的品质。(市局法宣科牵头,责任单位、部门:各镇司法所)
1、发掘和保护本地传统法治文化。组织对本地法治名人、法治故事、法治格言警句、法治经典作品进行收集整理,并将其作为城市文化传承的重要内容进行保护和宣传,大力宣传本地先贤名人的法治思想和法治言行,大力传播经典作品、格言警句中的法治内涵和道德精神,丰富城市文化的底蕴,提升法治文化的教化功能。
2、打造地方特色法治文化品牌。进一步推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特色文化、民间文化的融合发展,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载体,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创作一批法治文化产品,努力打造地方戏、农民画、剪纸等富有浓郁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产品,在将法治文化寓于传统文化和民间文化的同时,促进传统文化和民间文化的传承发展,实现相互借力,相互促进,提升法治文化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3、优化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借助城市环境的美化和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对主题广场、公园、长廊、展馆等法治文化阵地进行优化升级,丰富内容、美化形式,打造特色精品,使之与城市环境和风格更好地融合,努力实现“一阵地一品牌”。要结合城市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融入法治元素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建设体验馆、法治驿站等新型法治文化阵地,增强法治文化阵地的知识性、趣味性、互动性,扩大法治文化阵地的覆盖面。
4、推动法治文化与市民生活融合。注重将法治文化建设有效融入市民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利用周末、节假日等人群较为集中时段,组织法治文艺队、普法志愿者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把法治元素寓于说唱、表演、书画等艺术中,在丰富市民文化生活的同时,强化法治文化的熏陶感染作用。要加强法治文化阵地资源的整合,并与本地旅游、教育、文化等资源有机融合,探索将法治文化阵地融入休闲、观光线路等,增强法治文化的寓教于乐功能,积极营造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活动时间
从8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在我市全面开展“法润溧阳·美好城市法律相伴”活动。活动分为动员部署(8月)、推进实施(9-10月)、总结提高(11-12月)三个阶段。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部门、各单位要准确把握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城市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服务城市发展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作为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作为下半年的一项全局性重点工作。市局成立领导小组,由戴一平同志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法律服务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信息汇总和督促检查,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活动要求,落实工作措施,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任务分工,抓紧制定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过程指导和情况收集总结。对各项重点任务分解立项,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项目内容,严明时间要求和责任部门,推动各条线各部门凝心聚力、群策群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报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微博、微信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活动中的经验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力和知晓面,形成推动活动的强大声势。要在活动中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需求,主动与群众交流互动,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法润溧阳”服务品牌的影响和效应。
溧阳市司法局
2016年9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