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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政法、司法行政部门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两大攻坚年”活动,更好地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服务民生,持续推进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机关建设,各项工作进展良好。
一、提质增效,推动“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提档升级
(一)矛盾纠纷调解全覆盖突出基础性
2016年度我市各级调解组织共接待群众3026批次、7819人次,组织排查2666次,受理纠纷2223件,调解纠纷2223件,调解成功2222件,调解成功率在99.9%,劝阻群体性上访54批次、594人次,没有因调处不当或调处不及时引发的纠纷激化、无民转刑、无群体性事件发生,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市的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目前我市村级调委会和调处服务站建成率达100%,全市建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96个,其中,市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13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0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226个,企事业(行业)调解委员会29个,公、检、法“三调对接”调解工作室15个,医患纠纷、流动人口调解委员会各1个,接边地区联合调委会1个,专职和兼职调解员 1470名,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
二是人民调解实战能力明显提升。切实按照“高起点布局、高标准建设、高要求规范”的要求,确保市、镇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在人员、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办公经费和制度建设等五个到位,为新设立的昆仑街道司法所落实了独立办公用房,戴埠镇司法所迁入了新办公大楼,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入驻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着力将市、镇两级调处中心打造为集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矛盾直调与分流相结合以及重大矛盾纠纷化解于一体的实战平台。在今年的调解工作中,涌现出上兴镇和医患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四家省级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甘春英、“省最美调解员”潘盘芳、“常州市最美调解员”余静等一批奋战在基层一线的优秀群体和个人。
三是专业调解品牌效应不断放大。医调工作成效明显。我市医患调处中心接待群众375批次、782人次,成功调结52例,患方要求赔偿1406.32万元,实际赔偿224.437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受理纠纷、调解纠纷及重大死亡纠纷数增加5%,实际赔偿金额下降55.35%。婚姻调解实效增强。婚姻调解室成功劝和了220对即将破裂的婚姻。交通调解机制健全。目前,我们在全市9个交警中队全部设立了调解室。仅城区一、二中队调解室调解纠纷864起,占纠纷总数的38.9%。派驻式调解工作稳步推进。公安、城管派驻式人民调解室运行态势良好;法院派驻式调解室恢复运行,今年6月聘请市法院退休的两位法官作为专职调解员,截止目前共调解16起,当事人撤诉5起。
(二)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突出普惠性
我市现在共10家律师事务所, 139名执业律师,21名实习律师。2016年度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5806件,收费2956.1万元。全市共6家基层法律服务所,3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代理诉讼事务1860件,代理非诉讼事务46件,收费256.2万元。公证处办理公证共2895件,其中国内民事1035件,国内经济734件,涉外民事1088件,涉外经济2件,涉港公证5件,涉澳公证6件,涉台公证25件。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458件,其中民事393件,刑事65件。
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被常州市律师协会命名为常州地区级别最高的“四星级律师事务所”。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宋永新律师被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优秀律师”,被常州市司法局党组记三等功一次。江苏翁昊俊律师事务所主任翁昊俊律师被常州市司法局、常州市律师协会授予 “常州市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一是服务民生幸福。在法院设立“公益律师服务岗”, 62名律师共接待当事人500余人次,接待登记180余人次。为63家市妇女儿童之家配备了结对志愿者律师。成立了由23名律师组成的以案释法讲师团。在人社局设立了由9名律师组成的法律维权服务站。继续实行公证、法律援助周六值班制度,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正在接受住院治疗的病人、监狱服刑人员等特殊对象,提供上门服务。公证处为残疾群众上门服务30余次,公证员前往常州监狱和溧阳监狱办证15件。集中开展“公证农村行”活动,在我市多个乡镇建立了农村公证联系点。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听接待群众4300多人次,其中12348专线电话538个。共办理老年人案件74件,残疾人案件69件。办理妇女维权妇联援助案件142件,青少年案件26件。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绿色通道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376件。依据精准帮扶项目数据信息,共办理低保户法律援助案件6件,重度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1件,少数民族人群法律援助案件7件。
二是服务法治溧阳。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顾问”工作,全市44个社区,176个行政村法律顾问全部配备到位。以10家律师事务所主任为主体成员的“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继续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支撑,政府法律顾问常明所宋永新为地方性立法工作提供法律帮助,制定了《天目湖水资源保护法》初稿。围绕全市重大项目攻坚年和环境整治攻坚年活动,开展新一轮走访企业活动,完善法企对接机制,为企业重组改制、投资立项、项目洽谈等提供法律论证,防范、化解企业在转型过程中存在的经营风险,指导加强关键环节和敏感岗位制度管理。常明律师事务所为江苏中关村招商局30多名干部进行法律培训,为中关村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引导市公证处在重点工程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国有资产出让、转让等事项中发挥不可替代的监督保障职能,共办理保全证据公证18件,国土资源局现场监督公证2件,住建委评估现场监督公证2件。
三是维护社会稳定。下发了《2016年律师参与接访调解日程安排表》,引导15名资深律师在市信访接待中心参与了市领导信访接待工作共23次。鼓励支持律师依法妥善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强化落实律师代理敏感性、群体性事件报告备案、集体研究讨论等制度,加强对律师代理涉及农村土地征地、旧城改造拆迁、非法集资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纠纷案件的监督和指导。与政法委联合制定《溧阳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实施办法》,召开了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协调会,引导律师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促进案件依法公正处理,实现息诉罢访,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现在我市律所正在参与10起复杂疑难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成立了由20名资深律师组成的“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人才库”,接受信访人的委托或提供法律援助,代理申诉、控告,更好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安排律师5次参与检察院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答复。
(三)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突出针对性
一是完善了普法机制建设。会同市委宣传部下发了《2016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市普法工作的目标、重大任务和具体要求。调整了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六五”普法期间的31个,增加到现在的45个。召开了“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启动会议,表彰了“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部署了“七五”普法工作任务。会同市文明办、团市委成立了普法志愿者大队,全力打造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表彰了2014年-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十件好事”。
二是打造了“法润溧阳”服务品牌。集中开展了“法润溧阳•2016春风行动”,先后组织开展了“3·5学雷锋”、“3·15”消费者法律维权宣传、“三下乡”送法服务活动、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单位、进乡村、进学校、进监狱”系列活动、“缤纷的冬日法就在身边”主题活动、第十届“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广场法律咨询和法治大讲堂、律师志愿者社区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黄丝带”活动、以及“江苏省第二届司法日主题活动——12348法润千万家•志愿者行动”、“美好城市法律相伴 你我共创”倡议活动等重大活动。在《溧阳时报》开设了“法润溧阳”专版,定期集中向全市人民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三是提升了普法工作实效。我市荣膺“六五”普法全国先进县市。积极发挥普法网、普法微博、普法微信、普法QQ群的作用,强化网络普法正能量建设,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全年发布普法微博、微信100余篇,普法网站上传普法信息1800余篇。组织征订了《江苏省法治宣传挂图》100套,为发挥全市乡村、社区、企事业等单位的法治宣传栏的作用奠定了基础。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得到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燕山消防主题园提升工程有序推进。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取得实效。全市有6个村、3个社区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市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到42%。
(四)特殊人群管理全覆盖突出实效性
今年以来,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56人,期满解除社区矫正254人,撤销假释1人,居住地变更转出8人,死亡1人。全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62人,其中缓刑349人,假释12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目前,我市在册刑释解矫人员2514人,其中刑释1661人、解除社区矫正853人。
一是开展了“双严”集中整治。围绕“不假外出整治、遵纪守法教育、信息数据核查、执法质量考评”四个专项行动,不断推进严格执法和严格管理措施,重点对不假外出以及遵纪守法集中教育开展情况进行汇报梳理。针对省厅通报的不假外出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对当事人进行谈话核实并形成书面材料,提出处理意见,最后对不假外出的2名社区服刑人员实施了警告处罚,另外,建议公安机关处理1人,口头教育1人,不假外出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在省厅最后两次的通报中,我市均没有因不假外出被省厅通报的情形。遵纪守法教育活动共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学习20场次,座谈交流9场次,警示教育5场次,学习测试154人次,组织社区服刑人员撰写读书心得204份。市局矫正科副科长莫靓、戴埠镇司法所所长汤超群被表彰为全省“双严”集中整治活动先进个人。
二是落实了矫正风险防控。认真开展《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学习活动,围绕如何学条例、用条例,分别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撰写征文,通过“法润江苏”网报送征文,并对各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测试。通过《条例》的学习,让社区服刑人员明确了自身的权利义务,提高了思想觉悟。突出了重点人员管控,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分级管理规定》,明确严格、从严、普通、从宽、宽松三级五等管理制度。各镇准确界定人员等级,确保人员等级与表现及考核结果相挂钩;落实居住地矫正规定,畅通居住地变更管理,依法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办理居住地变更手续。
三是加强了信息系统监管。落实电话语音汇报、电子定位监管措施,实现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电话报告、日常活动的精准监管。建立网上巡查、矫务通巡查走访等制度。矫正科每天对各乡镇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管理情况进行网上巡查,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异常后及时下发核查通知单,要求司法所对异常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处理,一周内发现同一服刑人员有两次手机定位异常后,矫正科通知该对象到市局进行调查了解并进行个别教育。同时,要求各镇司法所用好矫务通,按省厅要求利用矫务通巡查走访,上传走访图片,确保“大数据”条件下社区矫正矫正工作底数清、动态明、管得住、服务好。深化安置帮教系统建设和应用。树立“互联网+”的工作理念和方式,使用江苏安置帮教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快推进服刑人员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建设,实现全市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全覆盖。
二、补齐短板,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创新
(一)加强一体化建设。与市编办主动对接,加强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的核查清理工作,对44名政法专项编制进行核定并下拨到各镇(街道)。今年4月中旬起,利用了1个月的时间到全市11个镇(街道)司法所实地调研,对司法所的人员、场地和镇、村两级调委会建设等进行全方面调查摸底,并就相关问题与所在镇(街道)领导沟通协调,力求摸清真实情况,撰写了《溧阳市司法所基层基础调研报告》。制定并下发了《2016年度司法所绩效评价数据采集标准》,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考核力度。
(二)加强实战化建设。加强市、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发挥法律服务效能,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着力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平台。规范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为各服务站统一制作了铜牌和上墙制度牌,制定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村级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及公示栏、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职责、人民调解等相关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培训到位。积极配合市委政法委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中心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利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中心搬迁之际,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标准化试点,最大限度地发挥中心的功能作用,将中心打造成全省一流的社区矫正实战化平台。
(三)有序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全面部署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试点工作,成立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发展领导小组,制定了《溧阳市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与市民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目前,在民政部门共注册成立了21家社会组织,其中枢纽型1家:溧阳市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发展中心;行业型3家: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协会、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协会;基础型社会组织35家:戴埠镇、竹箦镇共计35个村已完成了“百议堂”协会的登记工作。另外,38个村级百姓议事堂协会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近期将分批报送民政部门审核。
三、激发活力,着力提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水平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组织局机关、律师事务所80余名党员深入开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布置了学习任务,下发系列学习读本,要求以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组织局机关、直属单位、司法所干部职工,通过“司法行政网上学院”,系统学习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梦等时政知识。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确保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坚持挺纪在前,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切实做到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与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准则》《条例》的学习,组织党员开展征文活动,积极组队参加全市《准则》《条例》学习知识竞赛,荣获三等奖。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工作纪律,切实兑现服务承诺。经常性开展服务窗口专项督查活动,严格执行违法违纪执业惩戒制度,及时披露诚信信息。
(三)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组织干部队伍分层分类开展业务培训、通用技能培训等,重点提高队伍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调解队伍建设,通过加强工作指导、扩大调解案卷补贴范围等举措,提高调解员工作水平和工作积极性,开展了全市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和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调查评估”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对乡镇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考核由季度考核改为月考核,鼓励专职社工参加国家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引导激励专职社工成为职业化社区矫正人才。严把律师“进口”关,对新申领律师助理证、实习律师证、专职执业证人员实行谈话、入门教育制度,认真了解其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情况,确保进入律师行业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加强公证队伍梯队建设,为我市公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人才储备工作。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违规挂牌设点、公示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被省厅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集体”。
溧阳市司法局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