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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决定对局属各单位2015年以来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专项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决策是否集体研究,是否依照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
2、决策有关原始会议记录及材料是否完备,各项资料是否按要求报告;
3、各单位在干部任免、职务晋升、干部奖惩等程序上是否规范合法;
4、在重大项目建设上,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资金拨付是否规范,是否有应招标而未招标,自行决定施工的现象,是否有不按招投标结果签订合同的现象等。
5、在大额资金使用上是否规范,并且按要求报告。
二、检查方法:听取汇报、查阅台账、核实相关情况等。
三、检查时间:2016年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组成员:由局监察室、办公室、计财科人员组成。
五、相关要求:各单位要充分重视,积极配合,如实说明有关情况,涉及的相关科室要随时提供有关台账资料,确保专项检查顺利开展。
溧阳市城市管理局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