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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部署和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常州市《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真正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溧阳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意见》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市)目标,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拓宽和稳定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资金渠道、建立农村公路管养长效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的安全条件、通畅水平和路域环境,为我市率先实现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强富美高”新溧阳提供有力支撑。
二、溧阳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总体目标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要着力于“四个转变”,即:从大规模建设向集中攻坚转变;从注重连通向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转变;从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协调发展转变;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通过转变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实现“四个提高”,即: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道路通畅水平和安全条件明显提高;真正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养护保障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客运和物流健全完善,农村公路服务水平明显提高。2018年,全市农村公路各项指标要达到常州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目标体系要求,创成省级“四好农村路”达标县(市),争创示范县(市)。
三、溧阳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提档升级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面建好农村公路。
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继续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使农村公路建设与优化村镇布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加快完成镇村公交和城乡客运班线优化的配套道路、桥梁改造任务,加大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有序推进县道达标工程、集中居住点与农村新兴经济节点通达工程建设。镇村公交配套道路与桥梁改造全部完成;县道、乡道及通镇村公交线路的村道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农村公路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比例达30%以上;农村公路三类及以上桥梁的比例不小于90%,危桥总数逐年下降;县道达到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比例不小于90%;农村居民集中居住点有等级公路通达。
新改建农村公路技术标准应符合《江苏省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技术标准》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对具备条件的通村公路,应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的双车道四级公路标准进行改造;对建设条件不完全具备、交通需求较大的通村公路,应按路面宽度不小于5.5米拓宽改造并增设错车道;按照保护生命、保障畅通要求,同步建设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绿化工程和危桥改造,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2018年,乡村道双车道公路比例达到38%以上;通行政村双车道公路覆盖率保持100%。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强化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督导,保障质量监督检测能力和条件。切实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建设管理单位要落实建设资金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明确质量和安全责任人,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特别要加强对桥梁和高路堤路段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到2018年,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杜绝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较大和一般事故明显下降。所建项目应纳入行业监管范围,项目建成后,在市交通运输局实施或参与交(竣)工验收基础上,由市交通运输局协助省交通运输厅对照市域计划执行情况,按照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报省财政厅申请拨付省级补助资金。
(二)完善体制,规范运行,全面管好农村公路。
按照建立健全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构建符合农村公路特点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市交通运输局主管全市农村公路工作,负责宣传农村公路政策、法规,分解工作目标,计划审编、汇总与上报,技术支持服务和配合省、市级对行业监管的考核工作;市公路管理处(路政大队)具体承担县道养护管理工作以及县道、乡道的路政管理工作;各镇(区)要承担本域内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工作,做好村道并协助做好乡道的路产路权保护工作。
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保障体制,将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纳入日常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本着“精简高效”原则,根据区域内农村公路管养规模,合理确定岗位数量及岗位职责,通过定编定岗、核定工作经费,确保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正常运行。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保障机制全面建立;市、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运作正常比例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比例达到100%。
按照依法治路的总要求,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和执法机构能力建设,充分发挥镇交管所作用,实行“市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路政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农村公路安全保护设施,市交通运输局和各镇(区)可以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加强农村公路超限运输车辆治理,通过固定、流动检测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努力防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法规,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或村规民约制定率达100%,建立农村公路路政群管(协管)网络,实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全覆盖。
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加强绿化美化,提高农村公路绿化率,新改建农村公路须同步实施绿化工程。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杂物、堆积物和非公路标志。路面常年保持整洁,路肩坚实、无杂物,边坡稳定,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到2018年,宜林路段县道绿化率达98%,乡道绿化率达95%,村道绿化率达90%;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三)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全面护好农村公路。
建立健全“市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市、镇农村公路养护的主体责任。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将作为“有路必养”的重要考核指标,真正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全部纳入市、镇财政预算,配套对县道、乡道、村道的养护经费补助资金不得低于省级10000元/公里、4000元/公里、1000元/公里的补助标准,建立对镇养护工作考核机制,奖优罚劣,真正落实镇对乡、村道养护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镇、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探索开展农村公路文明样板路创建养护活动。农村公路列养率和经常性养护率达100%;优、良、中等路的比率县道不低于90%、乡村道不低于80%,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稳中有升。
平稳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养护专业化进程。农村公路小修保养,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交由专业化养护队伍承担。农村公路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通过招投标方式落实专业施工队伍承担。乡、村道的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办法,吸收沿线群众参与。以养护质量为重点,建立以养护质量和计量支付相挂钩的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基层养护作业单位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方向发展,参与养护市场竞争。
以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出台的有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标准为基础,以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绿色环保、安全耐久为原则,建立健全适应本地特点的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体系。积极推广路面废旧材料、轮胎、建筑垃圾等废物循环利用和车辙处理、沥青灌缝等新工艺新技术。加大预防性养护和大中修工程实施力度,每年年初市、镇要分别制定县道、乡村道的年度大中修计划,落实大中修经费,严格按照《江苏省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技术指南》进行实施。路面技术状况指数达不到规定指标时,每年县道大中修工程规模达到养护里程的8%;乡、村道大中修工程规模达到养护里程的3%以上。
加快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化步伐,开发推广使用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与决策信息化系统,全面实现农村公路与桥梁基本信息、养护检查与评定情况、营运状况等信息化,科学确定和实施养护计划,努力提升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养护技术培训,积极参加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的农村公路专业技术培训,市、镇农路管理机构人员每年应参加不少于一次的专业技术或技能培训。
(四)切实服务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
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总体思路,提升我市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严格落实农村客运班线、镇村公交通行条件等联合审核机制。加快淘汰能耗高、档次低的老旧农村客运车辆,全面提升运营客车性能。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开展镇村公交“回头看”活动,统筹城市公交和镇村公交协调发展,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镇村公交线网进行加密或优化调整。加强镇村公交首末站、回车场、候车厅等基础设施建设,选址要因地制宜,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与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继续做好镇村公交车辆的新增和更新工作,镇村公交财政补贴落实到位,保持全市镇村公交开通率100%,全市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长期并稳定处于AAAAA级。
推进市、镇、村三级物流站场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模式,依托农村客运站、农家店、农村综合服务社、邮政快递服务点、农产品购销代办站等,推广货运班线、客运班车代运邮件等农村物流组织模式,开展“快递下乡”工程,大力发展适用于农村物流的箱式、冷藏等专业车型,基本建成覆盖市、镇、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
201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