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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坚持“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职责定位,围绕“重大项目深化年”和“环境整治攻坚年”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土地和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服务和调控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半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上半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督促指导各镇人民政府按照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责任书要求,全面落实省政府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一是根据上级国土部门关于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城镇建设等规划,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将城镇周边8318亩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目前已通过省国土厅基础数据审查。二是组织实施50个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规划设计总面积3.4万亩,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25万亩,目前项目已通过常州市级验收。三是编制了2016年溧阳市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库和规划方案,总规模911亩,预计新增农用地878亩,其中新增耕地728亩,目前项目正有序推进。四是编制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库和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总规模约728亩,新增农用地约705亩,其中新增耕地671亩,目前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五是有序推进省以上投资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社渚镇湖西等村项目,建设规模21652亩,预算总投资4562万元,全面进入实施阶段;社渚镇金庄村等村项目,建设规模15011亩,总投资5796万元,土地整治项目已获得省国土厅批复,正在抓紧建设中;建设规模分别为9567亩、10321亩的上兴镇练庄等村项目、竹箦镇下宅等村项目均已获得省国土厅批复,分别争取省投资金3765万元和3419万元,目前正开展前期工作。六是加快推进同一乡镇布局调整试点工作。项目拆旧面积为200.55亩,建新安置区面积为170.2亩,将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改善农民居住环境,目前复垦工作已完成,正在申请常州市局验收。
(二)不断优化用地保障服务。一是《溧阳市南渡镇等10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于3月1日经省政府批准启用,调整允许建设区4604亩,进一步优化了全市用地布局,为全市重点园区和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全力争取计划外用地指标。落实天目湖通用机场、220KV城中(中关村)输变电工程、110KV上沛输变电工程3个省级独立选址项目,共获批新增建设用地472亩;同时办理了220KV永和(上兴)输变电工程、341省道溧阳段改扩建工程、360省道常州段改扩建工程3个省级项目土地预审工作,预审用地面积4455亩。三是优化用地报批和土地供应服务。上半年,共上报征收(用)土地14个批次,面积7577亩,完成4个独立选址项目的材料报批工作。坚持“有保、有压、有控”的原则,优先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民生项目。上半年,全市完成总供地135宗,面积11166亩,涉及出让金79.52亿元。
(三)全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以省、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为指引,全面落实“空间优化、五量调节、综合整治”战略,全力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一是从今年开始,市政府对各镇(区)百分制考核中,节约集约用地占20分,积极引导、督促地方政府摒弃以往粗放利用土地的落后观念。二是市政府出台《工业项目用地评审办法》,由国土、发改、经信、规划等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需新增用地的工业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切实提高工业项目土地利用效率。三是加大存量建设用地处置盘活力度。严格制订和执行存量盘活的相关标准,积极探索各镇(区)新增指标和盘活存量相挂钩的新机制,上半年全市共盘活存量土地400余亩。
(四)持续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一是土地执法监管联合办公制度取得新成效。我局联合公安、法院等部门,持续加大对破坏耕地、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共有5件涉土涉矿案件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置,2014年以来全市所有矿山没有出现一例越层越界开采现象。二是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整改。市政府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要求各镇(区)、各相关部门按要求限时整改到位,市监察局会同国土部门加大对镇(区)、部门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全力维护依法用地的良好秩序。三是健全完善国土资源三级动态巡查制度,认真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查处工作机制,强化预警、巡查、通报等措施。执法大队先后对部分违法违规用地,以及存在越界越层开采矿山企业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3份,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8件,查处矿产违法案件1件。先后对年度卫片反映的疑似图斑、较大地块疑似图斑、重点疑似图斑、违法用地图斑、重点疑似矿山图斑进行实地排查和情况分析,并对逐宗地块建立了相关资料台账。三是切实做好涉土信访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妥善处理,今年以来共接待来信来访28件,其中来信23件、来访5件,已办结回复26件,其余两件正在调处中。
(五)依法维护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一是扎实开展矿山专项整治。做好2016年计划关闭的2家采石矿、10家砖瓦窑的前期工作,督促有关乡镇提前做好关闭准备,确保按时关闭,并做好维稳工作。二是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将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切实提高基层单位对隐患点监测、预警、处置的能力。同时针对溧城镇土包山西南侧突发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赴现场处置,组织专家进行物探勘查、日常监测,制定专门工作方案,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加强对采矿权价款等规费的收缴与管理,共收取采矿权价款1.35亿元,资源补偿费256万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14.43万元。加强矿山企业采矿权和探矿权年检工作,对16家矿山企业进行了年检。
(六)扎实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一是举行市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揭牌仪式,有序完成职责整合、机构设立、人员划转、档案移交、窗口设立运行等工作,发放不动产权证书3550本,保证了这项改革工作平稳过渡和顺利衔接。二是将全省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统一调查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范围统筹推进,省国土厅领导评价我市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对全省具有非常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三是出台不动产登记集体会审制度,明确对申请人提出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登记人员对不动产权属、面积、范围、用途、年限等情况无法确认,或没有明确登记依据,超出职责范围,以及涉及多部门职能的,将组织集体会审,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