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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积极、主动、认真的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溧阳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5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其中机构概况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7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8条;年报1条;其它类信息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件,全部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回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不收费用,所以也不存在减免情况。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我局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
纵观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还存在着工作不够细致、时效性不够强等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完善,范围界定还不够清晰,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开的技术、手段及信息公开的质量也需要进一步提高和创新。
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细做实,提高时效性,努力把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