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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明确招商工作局工作职责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971/2016-00031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建〔2016〕35号 发布机构:市建住委
产生日期:2016-04-29 发布日期:2016-04-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明确招商工作局工作职责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溧建〔2016〕35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委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

为更好的服务全市建安企业,促进建筑业健康稳步发展,增加我市建筑业在全国的市场份额,在新形势下寻找新机遇,开拓新局面,经研究,决定成立溧阳市住建委招商工作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负责建筑业招商引资,吸引溧阳建安人回乡投资创业,做好建筑企业推介服务;

2、协助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市场信息,促进企业提高市场份额和规模;

3、协助企业外出备案、人员注册及建设人才服务;

4、协助企业绿色施工、文明施工以及安全生产管理;

5、协助服务企业创杯评先评优;

6、协助企业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清欠,维护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7、协助企业涉税事务;

8、指导企业党建、工会工作;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分工

根据工作需要,由各副局长进行分块分工负责:

1、北方区域 负责京、津、冀、鲁、蒙等市场。

2、上海区域  负责上海、浙江等市场。

3、南京区域 负责南京、镇江、扬州、苏北等市场。

4、常州区域 负责常州、无锡、苏州等市场。

三、工作考核

各区域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发展。由市建筑行业协会对各区域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四、工作纪律

各区域应加强内部管理,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学习制度、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等。同时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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