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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
为规范我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进一步推广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现将《溧阳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实施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希认真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溧阳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实施办法(暂行)》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7月4日
溧建(2016)59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