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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安徽省新世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溧阳桑夏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阳光硅谷工程,在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由于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致使一部分农民工多次上访市政府,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被我委列为“通报企业”之一,限制其不得在溧阳市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同时被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给予通报,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不得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并清出常州市建筑市场的处理意见。
安徽省新世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列为“通报企业”后,能认真查找、分析原因,严肃处理责任人,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在承发包交易行为、维护农民工权益、“三项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整改,并已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日前已向我委递交了解除限制准入的申请报告,企业注册地主管部门也出具了同意解除市场准入限制的意见。
我委有关部门对安徽省新世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该企业被通报后,至今没有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上访、投诉事件。
鉴于以上情况,并根据省清欠办《关于废止<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清办〔2013〕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自发文起解除安徽省新世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溧阳建筑市场准入的限制。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