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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G20峰会扬尘防控工作,有效配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稳步提高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委于2016年8月4日至10日组织开展了全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控专项检查,现将本次专项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采用不通知随机抽查形式,共抽查在建工程20项,建筑面积113万平方米。检查重点:工地出入口是否设置了冲洗台和冲洗设施;工地四周是否设置了有效围挡;对工地内部的裸土及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污染物是否进行了有效覆盖。从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参建单位能够贯彻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治理责任,实行绿色文明施工。但少数单位环保意识淡薄,扬尘防控目标懈怠。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次专项检查共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2份,安全监督记录20份。检查过程中在建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多数施工单位虽然编制扬尘控制专项方案,但是在检查中发现方案与现场实际不符;扬尘检查记录无针对性;监理单位未按照监理细则中的扬尘控制措施履行监督义务,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不指出、不报告。如江苏金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常州市江南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江苏金桥流通中心二期4#楼及地库项目。
2、少数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堆土、土方裸露情况比较突出,未对裸露土方、临时堆土采取覆盖、绿化等降尘措施。如常州市恒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溧阳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杨庄安置小区一期建设工程。
3、少数建筑工地扬尘防控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且管理不到位,施工现场材料堆放不整齐,建筑废料未及时清理。如江苏中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江苏三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溧阳市天颐谷生态养生养老中心项目。
4、部分参建责任单位对建筑工地现场扬尘防控长效管理的意识懈怠,主要表现在施工现场使用中的黄砂和石子未及时覆盖,商品砂浆出料口未设置防尘措施。如:上海港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江苏星星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金顶名都小区5#楼项目。
三、处理意见
对濑阳新村安置小区一期工程等3个项目给予通报表扬。(见附件一)
对杨庄安置小区一期建设工程等2个项目给予通报批评。(见附件二)
上述被通报批评的项目不得评为文明工地和优质结构工程。被批评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纳入诚信体系。施工、监理单位全年累计有三个及三个以上项目被通报批评的,自发文之日起6个月内限制承接任务。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认真对待问题,积极落实整改。对检查中发出整改通知书的项目,各责任单位应高度重视,制定措施,抓紧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并将整改回复单报送各有关职能部门。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纳入企业诚信体系。
2、各责任单位应严格执行《溧阳市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实施细则》规定,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新开工项目要严格按照标准,落实文明施工扬尘控制各项措施。
3、继续抓好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治理活动,重点整治施工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垃圾清运、裸土覆盖等内容,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的项目责令整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予以通报批评、信用扣分,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行政处罚。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