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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立即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建〔2016〕86号 发布机构:市建住委
产生日期:2016-12-29 发布日期:2016-12-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11月24日,江西省宜春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D标段,因冷却塔平桥吊倒塌,导致模板混凝土通道坍塌,造成特重大安全事故。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此高度重视,分别作出了重要指示、批示。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务院、省、市政府系列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关于立即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溧建〔2016〕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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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11月24日,江西省宜春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D标段,因冷却塔平桥吊倒塌,导致模板混凝土通道坍塌,造成特重大安全事故。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此高度重视,分别作出了重要指示、批示。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务院、省、市政府系列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务院、省、市政府系列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迅速行动,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检查工作,精心组织,认真检查,做到有布置、有措施、有落实,真正把检查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二、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三、主要检查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情况;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施工现场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冬季防火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四)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以及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11月28日至12月4日)。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组织自查,对企业所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全面消除隐患。各企业要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书面材料经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确认后上报溧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督查阶段。从12月5日起,由委组织检查组对全市施工现场的自查情况进行专项抽查、督查,对不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企业将严肃处理。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将采用停工、行政处罚等方式严厉查处,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检查应突出重点,尤其是高支模、起重机械、深基坑等重大危险源,同时应针对当年冬季施工环境恶劣的特点,加强施工现场“防火、防冻、防滑、防坍塌、防大风、防中毒、防漏电”等工作。

(二)强化红线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有关单位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对照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查找思想认识、工作作风、管控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加强值班值守,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科学、有效的处置。加强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确保全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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