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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说明: 《溧阳市镇村布局规划》已于2015年12月24日经溧阳市人民政府批准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将规划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公布单位:溧阳市规划局 公布时间:2016年1月14日 联系地址:溧阳市体育路1号,邮编213300 联系方式:87252571 规划说明: 一、规划范围 规划覆盖溧阳市域,即溧阳市行政区范围,总面积1535km2。 二、规划原则 1、统筹城乡,尊重规律 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应准确把握城乡人口结构、劳动力就业结构变化趋势,以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为导向,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农民致富创造有利条件。优化镇村布局要尊重乡村演变的自然客观规律,合理确定规划发展村庄,严防一味追求拆并村庄、强推农民集中和上楼。 2、多规融合,相互协调 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应统筹考虑城乡发展、产业布局、公共资源配置、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农田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乡村风貌保护等因素,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旅游发展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增强规划的协调性和实用性。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根据村庄区位、规模、产业发展、风貌特色、设施配套等现状,在综合分析研究其发展条件和潜力基础上,合理因地制宜的开展村庄分类,并提出分类指导意见。 4、注重服务,完善设施 在村庄分类基础上,提出各类村庄在公共服务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促进公共服务设施城乡一体化水平的推进。 三、规划目标 溧阳市乡村地区发展定位为:长三角重要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苏南地区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基地、苏南丘陵地区美丽乡村展示区。 四、村庄发展分类 根据各自然村庄的区位、规模、产业发展、风貌特色、设施配套等现状,在综合分析研究其发展条件和潜力基础上,将自然村庄分为“重点村”、“特色村”、“重点(特色)村”、“一般村”,其中“重点村”、“重点(特色)村”、“特色村”是规划发展村庄。 重点村是指能够为一定范围内的乡村地区提供公共服务的村庄。特色村是指具有一定的产业、历史文化、地形地貌、建筑风貌、空间形态、民俗风情等方面特色的村庄。重点(特色)村是指兼具重点村和特色村属性的村庄。一般村是指未列入近期发展计划或因纳入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居住安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等因素需要实施规划控制的村庄,是重点村、特色村以外的其他自然村庄。 五、村庄布局规划 规划采取分步筛选、综合统筹的布局思路,规划确定规划发展村庄706个、一般村1904个,规划发展村庄中包括重点村494个、特色村173个、重点(特色)村39个。 六、乡村产业发展引导 规划对全市乡村产业进行发展引导,总体上形成南部山区以茶、果、设施农业和观光休闲农业为重点,西北部山区以花卉苗木、食草畜禽为主体,平原圩区以优质粮油、特种水产为骨干的产业布局。 七、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按照方便生活、集约高效、近远结合的原则,分为行政村级、自然村级二级体系配置村级公共服务设施。行政村级主要配置日常生活型及行政服务型设施,自然村级除了配备必要的设施外,还可根据村庄特点配置其他设施,如特色村可根据其特色水平自行选择特色配套设施。 八、基础设施规划 1、道路交通规划 对规划发展村庄道路进行梳理,以维持现状道路为主,优化局部道路的路型、路幅,保证各个自然村内的道路均与外围主要道路沟通。乡村主要道路路面宽度4-6 米,满足现代农村居民私家车通行需求;乡村次要道路2.5-3.5 米,主要作为慢行道路。村庄公共交通以常规公交为主,在主要进村道路沿线设置公共汽车站;同时结合旅游线路、旅游服务设施等,组织特色旅游公交线路。 2、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给水:实现区域供水,由城镇水厂统一供水。 排水:城镇周边村庄纳入城镇排水系统。外围规划发展村庄采用独立建设动力式污水处理设施,集中或相对集中收集处理污水,达标排放。 供电:梳理进入各村的现状10kv电力线,采用架空线沿路整齐布置。 通信:梳理进入规划发展村庄的现状通信线,采用架空共杆方式,减少杆的数量;重点考虑设置移动通信基站,方便规划发展村庄均能无线上网。 环卫: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化、分类化收集,规划发展村庄均要求设置垃圾收集点。完善公共厕所配套,规划发展村庄原则上都需配置1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