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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6-03-04 浏览次数:    来源:社渚镇  字号:〖超大 大 默认〗
 
 

溧阳市社渚金庄村等4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溧阳市社渚金庄村等4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已由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苏财建【2015】460号,招标人为溧阳市社渚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溧阳市社渚金庄村等4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溧阳市众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完成相应标段区域内各项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量计算统计以及施工预算编制等工作,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各项工程包含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土地平整、沟塘填埋、沟渠开挖疏浚等土方量及调配方案)等,提交合格的成果资料(含施工图设计说明、工程量统计表、各项工程施工图、施工预算等)纸质、电子各4套(招标人如需增加套数,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提供)

2.2项目编号:LYS2016030401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施工图设计(具体要求见附件1)须经审查合格(或经评审通过)

2.4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分两期提供设计成果,第一期为签订合同后15日内提供闸、站、桥、涵、路等单体工程施工设计成果;第二期为签订合同后30日内提交土地平整、沟塘填埋、沟河(渠)疏浚、沟渠开挖等土地工程以及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施工设计成果;所提供施工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审查(或经评审通过)方可启用。

2.5 标段划分及控制价:本项目共分个1标段,各标段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工程规模、批准的总投资详见下表:

标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工程规模

项目批准

总投资(万元)

施工图设计费控制价

1

溧阳市社渚金庄村等4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

溧阳市社渚金庄村等4个村

831.8831公顷

5796

39.7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根据建设市场廉政准入规定,投标企业及个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在投标人本企业承担并完成的土地治理项目面积不低于700公顷的省级及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或农业综合开发300万元及其以上项目施工图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组组成人员的要求:项目组组成人员人数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少于5人,所有人员均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本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玖佰元(7000.00元),投标人必须从其企业基本帐户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汇至溧阳市众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溧阳景鸿支行,帐号:622901040001098,户名:溧阳市众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并开具保证金收据。

注: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电汇、银行汇票、转账。不接受现金、银行本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建议采用电汇方式)

5.投标人报名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3月4日至2016年3月10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 30分至11时,下午1时30分至4时到溧阳市众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溧阳市燕鸣路1号龙泉大厦B座四楼)报名,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报名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招标文件等全部费用1000元。

6.资格审查方式                                                                                                                                                     

1.1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预审合格者全部参加投标,资格预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组组成人员技术职称证书;(4)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组成人员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5)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1.2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3月10下午4时,地点为(溧阳市燕鸣路1号龙泉大厦B座四楼)

7.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6年3月10日资格审查后。

7.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详见评标办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溧阳市社渚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溧阳市众诚工程咨询房                    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溧阳市社渚镇                    地址: 溧阳市燕鸣路1号(龙泉大厦B座四楼)

联系人:陈春雷                        联系人:何慧玲

电话:0519-8752367、13861095265    电话: 0519-87263070、18915858366

传真:                               传真:0519-87263070    

                                     2016 年 03 月 04 日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签字盖章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1.2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3.4.2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28分

技术部分:40 分

资信部分 :32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39.74万元,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28分, 投标报价每偏离评标基准价±1%,扣1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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