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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江苏省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
干问题规定的有关规定,需对护城河滨河绿地项目的房屋征收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房屋位置:溧城镇护城河沿线南安桥旁、原自来水厂、荷花桥东南侧、北固桥旁、宝塔湾周边及人民路沿线部分区域上的房屋。
2、房屋面积:本项目需征收房屋195户,总建筑面积26189.86平方米。其中,住宅180户,建筑面积12591.12平方米;非住宅15户,建筑面积13598.74平方米。
二、报名要求
具有三级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单位,有意向参加报名的评估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表,并附具下列材料:1、机构简介;2、评估机构资质、营业执照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3、参与本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单及资格证明材料,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少于2名;4、参与本项目的评估工作人员名单及其上岗证。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报名表,并交验相关证明材料及资格证明书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报名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2016年5月20日止。
3、报名地点:溧阳市溧城镇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昆仑南路3号,原教师进修学校院内)一楼接待室,联系人:陈耀明, 联系电话:0519-80990921 13814771530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