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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公安局2016年交通设施维护 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6-05-17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局  字号:〖超大 大 默认〗
 
 

溧阳市公安局2016年交通设施维护

项目招标公告

溧采公【2016】第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溧阳市公安局委托,就“溧阳市2016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溧采公【2016】第 22 号

2、 项目名称:溧阳市2016年交通设施维护项目

3、 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 项目预算:600.00万元

5、 投标人资质条件:

5.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基本条件;

5.2 资质条件: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5.3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市政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9、公告时间、报名时间地点: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20日截止;(期间工作日的8:30-11:30,13:30-17:00);

(2)报名地点:溧阳市溧城镇燕鸣路1号龙泉大厦B座418室。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519-87222882。

10、报名要求及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投标人投标报名申请书(按招标公告附件一,需提供三份);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6)投标人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及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注: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明到现场报名。以上材料需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11、投标起、止时间与地点: 2016年6月8日13:30开始,14:00分截止,地点: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溧阳市南环路26号 城发大楼三楼。

12、开标时间(包括资格后审)与地点:2016 年6 月8日14 :00 分,地点:溧阳市政府 采购中心   溧阳市南环路26号  城发大楼三楼。

1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以转账的形式从报名企业基本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且必须全额到账。

14、联系人:

采购人: 溧阳市公安局                

联系人: 钱先生                      

电  话: 0519-87266295              

招标人: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溧阳市南环路26号 城发大楼三楼        邮政编码:213300  

联系电话:0519-87216894                        

传真电话:0519-87220692

联 系 人:沈先生、史先生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溧阳浦发村镇银行营业部    行号:320304388015

银行账号:12010154900000168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5月16日

 

 

附件一:  投标报名申请表

               (招标人):

    根据贵单位                     招标公告,我单位拟参与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

我单位基本情况:

1、资质类别和等级:

2、企业业绩、信誉:

3、其他说明:

(1)本企业和项目经理均无因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而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

(2)我单位将对本次投标中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有不实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如果我单位中标,将按有关规定和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项目开工的相关手续。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E-mail:

                       申请单位名称(盖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一、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二、本工程资审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暂停投标资格并处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5)根据建设市场廉政准入规定,投标企业及个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本公告要求,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7)建造师的专业、等级满足本公告要求,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建造师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8)拟派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齐全;

(9)投标建造师承建类似工程业绩:无要求;

(10)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明准时参加资审。

三、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实施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四、资格后审需携带的资料:需携带的资料除投标单位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外的其他所有资审资料必须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加盖报名企业公章) 、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全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补充资料。)未按要求密封者按资审不合格处理。

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且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1)《投标报名申请书》(按附件一报名表三份,打印件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副本));

(5)投标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投标单位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

(7)投标单位建造师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8)投标单位拟派安全员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9)根据建设市场廉政准入规定,投标报名单位应当携带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以本公告报名截止之日止三个月之内)的系统网络打印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单位及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

(10)人民银行颁发的开户许可证;

(11)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全额到账为准。如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到账,作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

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必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上述(1)至(10)顺序装订成册。在资审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五、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实施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六、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含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备注:

1、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开标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已经年审通过的,请各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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