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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采公【2016】第39号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溧阳市公安局委托,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就溧阳市公安局天目湖派出所智能化设备系统和综合布线建设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 招标内容:
1、本次溧阳市公安局天目湖派出所智能化设备系统和综合布线建设工程招标内容包括LCD显示单元、LED单元、内部视频监控、审讯系统、会议系统、UPS电源、勤务指挥室及机房、综合布线等组成。
2、项目预算:222万元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具有建筑智能化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领取时间和地点:
(一)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9月1 日- 9 月7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自带U盘领取);
(二)领取地点:溧阳市育才南路8号(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三)其他有关事项:招标文件领取的同时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肆 万元整(从投标单位基本户以转账方式汇入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账户)。
(四)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报名资料原件(或公证件)及复印件各一套(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2、建筑智能化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按报名时统一格式填列,本次招标一般只接受一份授权委托书,确需重新授权时,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时效。(附:授权委托书)
4、授托人身份证(采购当事人):受托人必须是合法当事人,即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 2016 年7 月份社保缴费证明。
5、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如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资料或资料不合格,则视为资格不符,不接受报名!
五、现场踏勘时间和地点:天目湖派出所新大楼
自行现场踏勘。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 13906143055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9月22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9月22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溧阳市育才南路8号(市政务服务大楼四楼)
七、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9月22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溧阳市育才南路8号(市政务服务大楼四楼)
八、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转账),履约结束,无经济纠纷,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先生、 沈先生
邮政编码: 213300
联系电话: 0519-87216894 0519-87276665
联系地址:溧阳市育才南路8号(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开户名称: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溧阳浦发村镇银行营业部 行号:320304388015
银行账号:12010154900000168
采购人:溧阳市公安局
联系人:钱先生 电话:0519-87266295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9月1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供应商住址)的 (投标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包括参加投标报名、参与开标活动、处理询问、质疑、投诉等),其行为代表公司行为,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