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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加强市领导批示办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352/2016-00004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发改〔2016〕49号 发布机构:发改委
产生日期:2016-03-04 发布日期:2016-03-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加强市领导批示办理工作
关于加强市领导批示办理工作的通知
溧发改〔2016〕49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科室(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市领导批示的办理效率和质量,确保各类批示落到实处,经研究,我委建立由主要领导签署、分管领导牵头、科室(部门)办理、办公室跟踪督办的工作机制。

    对一般批示件,原则上当天或第二天办理结束,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要说明理由并汇报委领导;涉及重要批示件,要根据委主要领导签署的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意见答复。所有意见答复需经相关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上报。

    全委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领导批示办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并作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重要内容,努力形成“责任明确、程序规范、行动迅速、落实有力”的办理格局。

    附件:《市领导批示办理单》

 

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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