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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溧阳市支行
关于2016年度工作意见的报告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第一年,上级行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和主要措施,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发挥支行优势,细化履职的具体工作任务,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一项一项地完成。
一、坚持执行稳健货币政策,支持地方经济平稳发展。
一是强化“窗口指导”。以保持社会融资总量和货币信贷合理适度增长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各项稳增长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金融目标考核办法,分解考核指标,加大存贷挂钩的力度,推动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为实体经济运行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加强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宏观审慎管理,以做好宏观审慎评估为抓手,督促法人机构加强自我约束和自律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地方经济的金融支持。
二是推动转型升级。围绕上级行和地方政府的战略规划,督促金融机构加强项目储备,完善银政企融资对接合作机制,切实增强对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的融资支持力度。做好“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依托上级行“县域存款更大比例用于当地贷款投放”的专项评价体系,增强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的激励约束效用。
三是切实保障民生。认真贯彻中央和上级行金融扶贫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金融在脱贫攻坚中的促进作用。加快辖区农村产权确权登记和农村土地价值评估体系建设,尽快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继续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扩大农村经营主体贷款范围,集合涉农金融机构三农业务推进,深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
二、深化金融改革创新,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一是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配套改革。不断完善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组织机制,切实发挥自律机制作用,维护利率定价秩序。强化合格审慎评估工作,推动同业存单、大额可转让存单发行,加强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管理,完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市场化资本补充机制,用足用好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盘活存量,优化增量。
二是做好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工作。健全日常管理机制,夯实各项基础工作。认真做好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保费核算和征收相关工作,提高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定性评价、风险评级、适用费率核定等工作质量,切实防范道德风险。加强配套制度实施后的评估研究,为上级行决策提供务实可靠的建议。
三是继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提升外汇管理工作服务涉外经济发展的能力。落实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和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要求,支持更多符合条件、有真实需求的企业参与试点,努力扩大业务规模和影响力。
三、加强金融监管和服务水平,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一是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妥善处理各类投诉案件,保持处理结果的较高满意度。继续巩固和推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评估、对接检查、现场检查等多种手段,配合推动放心消费创建,探索建立银保代理座谈和风险提示机制,加大公益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有效发挥金融机构主体作用,及时反馈和运用好金融消保成果。
二是抓好“两管理两综合”工作。巩固新设机构开业管理成效,严格执行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考核监督,修订完善综合评价细则,进一步改进综合评价工作,强化评价结果的通报反馈和综合运用,对排名靠后的机构,适时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围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继续加强第三方支付、反洗钱、人民币收付、个人信用信息保护、执行外汇管理政策等领域执法检查,配合地方政府做好互联网金融的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众合法权益。
三是提升支付结算服务水平。强化ACS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鼓励有条件的法人银行机构申办ACS资金归集业务。继续深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回头看”工作,提升站点建设质量。
四是推进金融信息化建设。加强与上级行的沟通,建立完善江苏省企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定期发布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状况,提升信用信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深入推进金融IC卡应用,加强环境建设,督促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推进POS机改造。
五是加快现代化服务型国库建设。牢牢守住国库资金和系统运行安全两条底线,全面加强国库资金基础管理。落实国库改革发展新要求,扩大拨款无纸化工作覆盖面。高度重视国库资金运行监测分析,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六是提升货币发行服务水平。集中精力抓好“二代货发系统”试点工作。继续加强现金收付管理,不断提升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夯实反假货币工作基础,深入推进“蓝标系统”建设,全面做好冠字号码查询管理工作。
七是加强征信管理与服务。继续推广运用“常州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加强信贷市场信用评级管理,推动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信用评级工作,扩大外部评级结果使用范围。强化征信系统的使用管理,大力推动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等多渠道查询服务,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提升宣传效果。
八是提高反洗钱监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坚持风险为本原则,在银行业全面推行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加强洗钱类型和案例的分析研究,推动与司法、执法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推进反洗钱法治建设。
九是做好调查统计和信息调研工作。做好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强化影子银行的统计监测,加强对数据的分析运用。积极拓展经济监测渠道和范围,增强对辖内经济金融形势的分析和研判。充分发挥金融学会和金融系统人才库作用,围绕经济金融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提升研究成果的政策参考价值。
四、提升风险应对处置能力,严守金融风险防线。
一是强化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监测分析辖区金融领域风险隐患,重点加强对产能过剩行业、房地产市场以及互保联保风险的监测,完善大中型企业风险监测制度,及时向地方政府通报反馈监测信息,加强区域性金融风险提示,共同做好区域金融风险防范工作。
二是妥善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深化金融稳定和监管协调机制建设,加强与地方金融稳定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合作,完善信贷退出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和信贷风险共同防控机制,健全风险企业信息保密制度,探索建立区域金融风险监测工作机制,防控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协助地方政府应对处置大型企业债务风险,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高度关注法人金融机构风险隐患及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继续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贯彻省县域金融生态创建五年规划及金融生态十佳县创建实施办法,认真准备、积极申报。健全金融生态县创建机制,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档升级,确保辖区金融生态持续优化。
四是切实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围绕上级行“控流出、扩流入”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本外币一体化监管机制和方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资本项目事后监管操作指引,进一步完善购付汇监测和约谈机制,继续加强与海关、公安等部门的合作,严厉打击地下银行、非法买卖外汇、非法套汇、非法使用外汇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党建工作
内部管理和党建工作是我们履行央行职责的保障,也是我们开展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前提。上级行工作会议对此有明确要求,也进行了全面部署。我支行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深入推进党的建设,确保支行长治久安。
(一)依法治行,确保制度执行的严肃性
一是深入推进“法治央行”建设。完善依法行政相关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权力清单,依法公示执法信息,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现场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加强法治监督。不断提高法律审核和服务水平,认真做好履职类诉求的办理工作,坚决防止因履职不到位、不作为而引发的法律风险。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监督,进一步提高支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
二是完善各项内控内管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健全各类台账,要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要结合上级行各类检查和本部门排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举一反三,坚决杜绝屡查屡犯和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要围绕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引导全行干部职工振奋精神,凝心聚力,勇于创新,切实提高工作的主动性,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责任感、使命感。
三是规范会计财务管理。坚持节俭办行,严肃财经纪律,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根据预算体制改革要求,加强预算管理,抓好中支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严格采管会各项操作规程,强化约束。
四是加强业绩考核和人员管理。强化工资总额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行的工资制度和政策规定,严禁突破工资计划发放工资。进一步完善业绩考核,突出履职导向,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约束作用。加强员工管理,严肃劳动纪律,完善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做好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等配套工作。
五是抓好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改进会风文风。着力强化督查督办,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加强安全保卫、应急管理、保密管理、信息安全等工作,确保各项业务安全稳健运转。落实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深化职工民主管理。持续推进节能减排,进一步提高后勤服务保障水平。
(二)以党建工作为抓手,有效提升队伍履职能力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要内容,扎实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活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巩固和扩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对照党员标准和纪律要求,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全面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基层央行好干部队伍。
二是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根据上级行加强县支行建设工作部署,结合支行实际,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和新行员管理,推动干部多层次交流,加强干部多岗位锻炼,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严格干部日常管理,加大对不胜任、不称职干部的组织调整工作力度。继续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完善专技职务评聘和考核机制,不断探索人才培养、推动履职机制。
三是加强央行文化建设。继续落实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季度党课教育制度,加强党性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敬法畏纪、遵规守纪。深入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和人民银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注重发挥党、工、青、妇的促进保障作用。
(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党纪国法
一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党组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重点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总分行实施细则、党的纪律、财经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督促检查工作,支持纪委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违纪违规案件。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责任和保障功能。
二是全面加强廉政监督。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梳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规定,坚决纠正贯彻执行不力、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的问题和现象。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密切监控员工涉入金融风险案件的苗头。畅通信访渠道,充分运用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监督管理系统等信息手段,推动督促检查常态化。
三是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以“廉政文化长廊”、“道德讲堂”为抓手,推动宣传教育、学习培训、通报曝光、信访举报一体化的廉政教育平台建设,探索改进廉政教育的方式方法,巩固和提升廉政文化建设成果,不断提高廉政文化建设水平。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