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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2016年溧阳市18项重点工程(工作)任务》,确保2016年底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现根据我镇实际确权工作进展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方法
实行百分制考核,总分100分。
(一)工作进度(50分)
1.9月20日合同签订率达85%(15分),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加扣1分(以此项分值为限)。
2.9月30日合同签订率达90%(15分),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加扣1分(以此项分值为限)。
3.10月30日合同签订率达95%(20分),每增一个百分点加1分。
(二)工作质量(40分)
1.确权依据充分,土地承包原始档案资料收集完整(5分)。达不到要求的视情况酌情扣分。
2.入户调查工作到位,做到了组不漏户、户不漏地,入户调查表填写规范、内容完整(5分)。达不到要求的视情况酌情扣分。
3.以村为单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成确权实施方案(5分)。村无实施方案的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村民小组有会议决议(5分)。小组无决议或决议不规范的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4.确认农户地块四至、面积等图表公示时,发放公示通知,按程序进行公示(5分)。发现有未公示或不符合公示要求的,此项不得分。
5.土地权属变更手续完备(5分),土地权属变更没有签定变更合同的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二轮公示图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归户表、合同等环节农户签字真实有效的(5分)。凡发现以上环节存在代签字无委托手续的,此项不得分。
6.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管理规范、到位(5分)。达不到要求的视情况酌情扣分。
(三)社会稳定(10)
妥善处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农户信访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无到镇集访,无矛盾纠纷激化,无因处理不及时或工作不到位导致农户到镇、市及市以上反复上访,保持农村社会稳定(10分)。
凡因村处置不力发生涉及确权登记颁证的农户到镇、市或市以上反复上访的,酌情扣分;激化为治安、刑事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此项不得分。
三、计分办法
考核总得分=工作进度考核得分+工作质量考核得分+社会稳定得分
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的村,按得分排序确定排名顺序等次。孔村村单独考核,按照预验收的结果评定确定等次。
四、考评方式
(一)进度考核:镇确权办将通过查看月进度表、抽查村组合同签订率等方式,进行考评打分。
(二)质量考核:由各村对照考核要求进行自查,并于11月30日前向镇确权办书面报送总结材料。镇确权办将组织对村组督查,通过查阅资料、核对程序、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考评打分。
五、奖惩办法
(一)工作奖励:考核按等次计算奖金,奖金分值年终由镇确权办提出,报镇党委、政府研究审定后实施。
(二)岗位责任制考核加分奖励:考核分数将按比例记入年度村定额干部目标岗位责任制土地确权考核分值。加分奖励为一等加10分,二等加5分,三等不加分。
(三)表彰奖励:对确权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本考核办法由镇确权办负责解释。
社渚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