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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为有效改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加快推进粮食仓储现代化建设,增强政府粮食宏观调控能力,保障我市粮食储备安全,根据苏财建[2015]391号《关于下达2015年第二批粮食仓储物流及烘干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精神,我局会同市发改委上报了我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所属周城粮库1.38万吨粮食仓储建设项目(建筑面积3194.77平方米)。本次仓储设施建设项目,中央财政将采取投资补助方式,对周城粮库仓储建设项目补助290万元。我局在按照上级要求抓紧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过程中,市相关部门需收取项目建设规费。
粮食仓储建设属民生工程,加上近年来粮食流通市场一直低迷,粮多仓少,购销倒挂,国有粮食企业只能保运转,建设资金相当紧张。请市财政局能按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发改经贸[2014]2241号《通知》要求,减免建设环节的相关规费税费,以减轻投资主体建仓资金压力。同时按照市政府2010年第7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参照市政府给予江苏溧阳中心粮库建设的优惠条件:“项目建设过程中需缴纳的各种行政性规费,除上级需收取的费用外,地方留成部分全部免收,市各职能部门涉及到的服务性收费一律按最低标准收取”的规定,减免周城粮库仓储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相关规费。
以上请示,望批复!
附:1、苏财建[2015]391号《关于下达2015年第二批粮食仓储物流及烘干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2、市政府2010年第7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3、关于减免上兴粮库仓储项目建设规费的批复
溧阳市粮食局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