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溧阳市圩堤达标工程市级及市级以上资金补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1日
溧阳市圩堤达标工程
市级及市级以上资金补助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圩堤达标工程市级及市级以上资金补助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圩堤达标工程建设的意见》(溧政发〔2013〕16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圩堤达标建设后续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圩堤达标工程市级补助资金由市水利(水务)局融资平台解决。
第三条 市级及市级以上补助采取定额补助的办法,由各镇包干使用,不足部分由各镇自筹解决。
第四条 溧阳市圩堤达标工程建设指挥部组建市级验收组,对全市圩堤达标建设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补助。
第五条 圩堤达标工程市级及市级以上补助资金的确定。
(一)圩堤达标工程补助资金与市水利(水务)局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情况挂钩。土方加固完成或超过批复长度的按实际完成长度和全额补助标准(40万元/公里,详见溧政发〔2013〕164号文)进行补助,即实际完成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