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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圩堤达标工程市级及市级以上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344/2016-00017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政办发〔2016〕6号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2016-01-11 发布日期:2016-01-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圩堤达标工程市级及市级以上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圩堤达标工程市级及市级以上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
溧政办发〔20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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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溧阳市圩堤达标工程市级及市级以上资金补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1日


溧阳市圩堤达标工程

市级及市级以上资金补助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圩堤达标工程市级及市级以上资金补助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圩堤达标工程建设的意见》(溧政发〔2013〕16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圩堤达标建设后续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圩堤达标工程市级补助资金由市水利(水务)局融资平台解决。

第三条  市级及市级以上补助采取定额补助的办法,由各镇包干使用,不足部分由各镇自筹解决。

第四条  溧阳市圩堤达标工程建设指挥部组建市级验收组,对全市圩堤达标建设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补助。

第五条  圩堤达标工程市级及市级以上补助资金的确定。

(一)圩堤达标工程补助资金与市水利(水务)局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情况挂钩。土方加固完成或超过批复长度的按实际完成长度和全额补助标准(40万元/公里,详见溧政发〔2013〕164号文)进行补助,即实际完成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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