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
《溧阳市工业项目用地评审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7日
溧阳市工业项目用地评审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项目用地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从源头上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和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全市经济发展后劲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特制定溧阳市工业项目用地评审办法。
一、评审组织
成立市工业项目用地评审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工业经济副市长担任,成员包括市发改委、经信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及相关产业专家。市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负责工业项目用地评审专家库建立及工业项目用地评审的牵头和组织等具体工作。
二、评审对象及内容
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需新增用地工业项目均依据本办法进行审核。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是否符合用地规划,项目的实际用地需求等。
三、评审流程
项目用地评审按照简化流程、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实行分级评审。
(一)初审。拟选址所在镇区根据项目用地需求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初审意见主要包括拟用地面积、拟用地性质、是否符合用地规划等内容。
(二)上报。各镇区在初审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简介、申请评审表、项目平面布置图及其他相关资料。
(三)会审。市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材料后,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及行业专家进行会审。根据会审结果由市评审领导小组出具会审意见,并提出供地建议。
四、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将报送市国土资源局,作为工业项目用地的主要参考依据。
附件:溧阳市工业项目用地申请评审表
附件
溧阳市工业项目用地申请评审表
制表单位: 单位:平方米、万元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所属行业
项目拟选址
拟申请用地面积
拟申请用地 性质
新建建筑面积
设备投入
项目建设内容
达产产能
新增销售
镇区 初审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市评审领导小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