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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城区菜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344/2016-00039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政办发〔2016〕24号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2016-03-17 发布日期:2016-03-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城区菜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溧政办发〔2016〕24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镇人民政府,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溧阳市城区菜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

 

溧阳市城区菜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当前我市菜市场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城区菜市场经营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和居民生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共溧阳市委、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城市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溧委发〔2015〕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凝聚精气神,建设新溧阳”总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环境整治攻坚年”工作部署,按照“新建一批、提升一批、整治一批”原则,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卫生、经营秩序、车辆管理、占道经营、乱披乱搭等问题依法开展专项整治。坚持规划新建与整改提升、场内卫生秩序整治与周边秩序环境整治、阶段性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努力提高城区菜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按照“一年环境整治到位,二年功能设施整改到位,三年精细管理到位”的总体目标,通过提升改造和阶段性整治,三年内实现我市城区菜市场面貌大变样。2016年,实施环境整治攻坚,通过对城区菜市场内外秩序和环境综合整治,切实解决场外乱设摊、乱披挂、乱搭建、乱停车,场内无证溢摊、占道经营和摊位摆放、卫生保洁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管理规范、秩序井然、卫生整洁的目标。2017年,实施功能设施整改攻坚,通过对菜市场改变规划用途、硬件设施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实现功能逐步恢复、设施不断完善的目标。2018年开始,着眼于精细管理,通过外围定人定岗管理、场内强化监管检查、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评比活动等方式,实现树立管理典范、促进整体提升的目标。

  三、整治内容

  对城区18个菜市场实施综合整治,其中涉及新建类市场3个、闲置类市场2个、环境整治类市场13个(见附件)。

  (一)实施标准化建设。做好新建菜市场统筹规划工作,督促菜市场按标准建设。2016年完成清溪、东鹏菜市场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启用闲置市场。督促业主对闲置类市场进行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并投入使用。2016年完成阳光城市、奥体花园2个菜市场的改造及启用工作。

  (三)加强功能整改。对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类菜市场实行限期整改,督促业主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恢复市场功能,完善硬件设施,合理布局调整摊位。2016年完成东都市场功能整改。对不符合改造条件的依法进行关停,逐步关停唐家、东鹏、大营巷3个菜市场。

  (四)开展环境整治。对市场内部经营秩序和市场周边环境进行整治,一律取消菜市场场外收费,逐步取消所有场外经营,督促各菜市场按要求实施长效管理。2016年,完成西城、燕山、东都、华城、平陵、锦绣、昆仑、东鹏、昆仑东苑、大营巷、唐家、钱家、金禧园13个菜市场内外环境整治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市城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菜市场的管理和整治工作;组织实施菜市场建设、升级改造工程,组织实施新建菜市场的经营管理和对其它菜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菜市场及周边存在的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等行为,对不符合规划、安全、市容等要求的户外广告进行整治;取缔市区内马路市场。

  (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依法查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

  (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对市场管理的法定职责,依法查处菜市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市规划局:负责对菜市场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的情况进行认定,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的菜市场。

  (五)市发改委:负责监管菜市场开办者的收费行为,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乱收费行为。

  (六)市住建委:负责菜市场周边新增道路、停车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对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用途的查处。

  (七)市公安局:负责制订菜市场周边交通整治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监督、查处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负责查处菜市场擅自占用、改变停车场功能的行为;负责依法查处抗拒、妨碍执法部门执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溧城镇、昆仑街道:负责整治过程中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农民自卖户的调查核实工作。

  五、实施步骤

  城区菜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分3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分解任务(2016年3月)。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细化“一场一策”综合整治方案(见附件)。明确各部门职责,对照整治项目,研究制定相关行动计划,配备专门力量,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人。

  第二阶段:分类实施,全面整治(2016年3月至2017年底)。2016年完成13个菜市场内外环境整治、东都菜市场功能性整改、新建及闲置菜市场启用和唐家、东鹏菜市场关停等工作。2017年对改变市场功能和市场内部设施不到位情况进行整治。各部门要按照整治工作任务,结合城区菜市场实际情况开展分类整治,达到整治目标。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长效管理(2017年开始)。由城管局牵头,制订溧阳市城区菜市场长效管理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即整即管”的要求,推进菜市场长效管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菜市场整治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菜市场整治作为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事关民生,责任重大。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住建委、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规划局、溧城镇、昆仑街道、燕山新区等为成员单位的城区菜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对照整治方案要求,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检查督办。市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要亲临一线指导、推进整治工作,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按照时序进度开展。市整治办要加大对整治工作的督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相关单位,并跟踪整改到位。同时,根据整治进度,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性验收,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三)落实长效管理。按照“即整即管”的原则,完成整治的市场要加强管理,落实制度完善、责任清晰、监管到位、管理有序、运行规范的长效管理机制。市城管局要对菜市场长效管理进行跟踪督查,加强巡查考核,严防问题反弹回潮。

 

附件:1.溧阳市城区菜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溧阳市城区菜市场“一场一策”综合整治方案

 

附件1

 

溧阳市城区菜市场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卫中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胡永进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小平  市城管局局长

成  员:朱彩凤  市发改委副主任

    黄燕平  市住建委副主任

    李小勇  市公安局副局长、高速四大队大队长

    周俊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晓芬  市规划局副局长

    吕万荣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胡叶平  燕山新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

    赵荣兴  溧城镇人武部部长

    杨卫勤  昆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负责菜市场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吴小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溧阳市城区菜市场“一场一策”综合整治方案

 

序号

市场

名称

产权单位及负责人

管理

模式

现状及存在问题

整治措施

整治时间

1

昆仑

菜市场

昆仑房地产开发公司

 负责人:

王建国

物业管理

由业主下属物业公司管理,面积2500㎡;局部改变用途,一层部分为浴室大厅,二、三层为浴室,地下室为超市,目前经营面积约为1100㎡;大门东、北面有自产自销摊点,秩序较乱;外围车辆停放混乱,无车辆停放管理人员;市场内卫生保洁不及时,蔬菜区有出摊现象,管理人员、保洁员不足;东侧道路乱披挂、乱搭建现象严重;南侧水果、早餐店脏乱差现象严重。

1.恢复地下停车及二、三层市场使用功能。

2.督促市场主办者增加管理、保洁人员,加强内部管理。

3.调整摊位布局,增加自产自销面积,取缔外围所有摊点,自卖户全部入室经营;对周边门店店外出摊进行整治,并严格管理。

4.在市场周边和地下室恢复功能后规范设置机、非车辆停车位,并派专人管理。

5.对东侧道路乱披挂、乱搭建进行拆除。

6.由市场主办者对市场南侧水果、早餐店等进行规范设置和管理。

2016年5月前完成环境整治,2017年开展功能整改

 

 

 

 

2

燕山

菜市场

金燕房地产开发公司

 负责人:

许云生

 

物业管理

由业主派员进行管理,面积3400㎡;局部改变用途,二、三层为饭店,目前经营面积约1200㎡;西侧和北侧有自产自销摊点,秩序较乱;场外车辆停放乱;周边燕山新村内沿线乱出摊现象较多。

1.恢复市场使用功能。

2.调整摊位布局,增加自产自销面积,取缔外围所有摊点,自卖户全部入室经营。

3.在市场周边规范设置机、非车辆停车位,并派专人管理。

4.由属地加强对燕山新村内沿线出摊的整治和管理。

2016年5月前完成环境整治,2017年开展功能整改

 

 

 

 

3

华城

菜市场

恒实置业

有限公司

 负责人:

钱洪金

租赁经营

由业主租赁给私人经营,面积4500㎡;局部改变用途,一层部分为超市及宾馆大厅,二层为宾馆,目前经营面积约1600㎡;外围道路及停车场道路破损,车辆停放管理人员少,地下车库无人引导,地面车辆停放混乱;市场西侧小巷内有自产自销摊点,交易秩序乱;市场保洁不及时,空摊内堆放杂物,水产区有出摊现象,管理人员、保洁人员不足。

1.恢复市场使用功能。

2.督促市场主办者增加管理、保洁人员,加强内部管理。

3.调整摊位布局,增加自产自销面积,取缔外围所有摊点,自卖户全部入室经营。

4.在市场周边规范设置机、非车辆停车位,加强地下停车场的引导和管理。

2016年5月前完成环境整治,2017年开展功能整改

4

东都

菜市场

东扬置业

有限公司

 负责人:

薛惠玶

租赁经营

由业主租赁给私人经营,面积3000㎡;由于市场摊位布局不合理,缺乏上货坡道或室内货梯,造成二层整体闲置,目前经营面积约1300㎡;市场外商业门店出摊严重,经营与市场相似农产品;南大门两侧有自产自销摊点,经营秩序较乱;车辆乱停放,地下室停车场地设施缺损,缺少车辆停放管理人员;市场内卫生保洁不及时,水产区出摊严重,场内管理不到位,管理人员、保洁员不足;市场周边乱披挂、乱搭建现象严重。

1.采用政府回租方式,回租后对菜市场进货通道、二层和地下层进行功能性改造,改造到位后由政府运营管理。

2.督促市场主办者增加管理、保洁人员,加强内部管理。

3.取缔场外除自产自销外的所有摊点;加强对市场东侧自产自销区的规范管理,自产自销区设置标志,限时在上午九点前结束,待二层改造到位后全部入室经营。

4.在地下室、市场周边规范设置机、非车辆停车位,并派专人管理。

5.对市场周边乱披挂、乱搭建进行拆除。

6.加强周边卫生保洁工作;对市场周边乱出摊现象进行整治,并加强管理。

2016年9月前完成整治

5

钱家

菜市场

钱家村委

 负责人:

钱昔保

村委

管理

由村委自行管理,面积700㎡;一层为市场,二层为宾馆,建筑无产权证;内部管理、保洁员不足;市场东侧道板砖破损严重;市场南侧自产自销摊点秩序乱;车辆乱停放,无停车标志线,无车辆管理人员。

1.二层宾馆恢复菜场功能,2017年改造到位。

2.督促钱家村委增加人员,加强市场内部管理。

3.督促钱家村委在市场周边规范设置机、非车辆停车位,并派专人管理。

4.对东侧道板进行整修,加强卫生保洁。

5. 调整摊位布局,增加自产自销面积,取缔外围所有摊点,自卖户全部入室经营。南侧改造为非机动车停放区。

2016年8月前完成环境整治,2017年开展功能整改

6

唐家

菜市场

唐家居委会

 负责人:

李志龙

村委

管理

3月份前关停该市场。

由唐家村委负责关停。

2016年3月前完成

7

锦绣

菜市场

汇丰房地产开发公司

 负责人:

史国建

租赁经营

由业主租赁给私人经营,面积5000㎡;地下停车场闲置,场外停车乱;摊位内垃圾清理不及时,杀鸡房卫生差,管理人员、保洁员不足。

1.启用地下停车场,并加强管理。

2.督促市场主办者增加管理、保洁人员,加强内部管理。

3.在市场周边规范设置机、非车辆停车位,并派专人管理。

4.对市场周边广告、店招重新规划,并按规划进行整治,年内完成。

2016年5月前完成

 

 

8

金禧园

菜市场

金谷房地产开发公司

 负责人:

王小龙

租赁经营

由业主租赁给私人经营,面积3200㎡;场外停车乱,保洁不到位;空置摊位堆杂物,管理人员、保洁员不足。

1.督促市场主办者划设停车标识,增加管理人员,加强市场内外的管理。

2.加强城管执法巡查,维护周边秩序环境。

2016年8月前完成

 

 

 

9

大营巷

菜市场

经信局

承包经营

由员工承包经营,面积900㎡;大棚式菜场,钢结构锈蚀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市场内摊位设施陈旧,地面高低不平,场内店面破旧,缺乏有效的排污设施;管理人员、保洁员不足;市场西面乱设摊严重;场外车辆停放混乱;周边乱披挂、乱搭建较多。

1.2017年上半年关闭该市场,整体迁入云龙南菜市场,云龙南菜市场建成后,产权移交城管局。

2.督促市场主办者增加管理、保洁人员,加强内部管理。

3.对市场西侧乱披挂、乱搭建进行拆除。

4.取缔场外除自产自销外的所有摊点;加强对市场自产自销区的规范管理,自产自销区设置标志,限时在上午九点前结束。

2016年8月前完成环境整治,2017年关停

10

东鹏

菜市场

黄国祥个人所有

自行管理

土地属共联村委,市场设施由个人自建,由个人自行管理,面积600㎡;大棚式菜场,建筑质量较差,设施陈旧、摊位拥挤;市场外(含东升新村内)自产自销经营户较多,秩序较乱;场外车辆乱停放,没有车辆停放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保洁员不足。

1.年底关闭市场,并整体迁入新市场。

2.在未迁移之前,加强自产自销区、车辆停放及周边秩序、卫生管理。

2016年12月前完成整治,2016年底关停

11

平陵

菜市场

谈金生个人所有

自行管理

产权属私人所有,并由其自行管理,面积2400㎡;二层闲置,地下室为溜冰场,目前经营面积约为1200㎡;管理人员、保洁员不足,场内水产区、蔬菜区有出摊现象;市场周边乱设摊严重,秩序乱;市场北侧平台临时披挂搭建较多;车辆停放混乱,没有车辆停放管理人员;东边道路破损严重。

1.启用二层并恢复地下停车功能。

2.督促市场主办者增加管理、保洁人员,加强内部管理。

3.取缔场外除自产自销外的所有摊点;加强对自产自销区的规范管理,自产自销区限定在北侧平台,设置标志,限时在上午九点前结束,待二层功能恢复后入室经营。

4.在市场周边规范设置机、非车辆停车位,并派专人管理。

5.对市场南侧乱披挂、乱搭建进行拆除。

6.对市场周边道路、下水等设施进行整治,并加强日常保洁管理。

2016年8月前完成环境整治,2017年开展功能整改

12

昆仑东苑菜市场

昆仑房地产开发公司

 负责人:

王建国

物业管理

由业主下属物业公司管理,面积1500㎡;市场内设施陈旧,摊位设施不规范,家禽交易区场外临时搭建;摊位内垃圾清理不及时,场内管理不到位;外围有自产自销摊点,秩序较乱;场外车辆乱停放,无人管理;周边道路乱披挂、乱搭建现象严重。

1.由市场主办者在原地按菜场建设规范进行重建。

2.督促市场主办者增加管理、保洁人员,加强内部管理。

3.调整摊位布局,增加自产自销面积,取缔外围所有摊点,自买户全部入室经营。

4.在市场周边规范设置机、非车辆停车位,并派专人管理。

5.对市场南侧乱披挂、乱搭建进行拆除。

6.对市场周边道路、下水等设施进行整治,并加强日常保洁管理。

2016年12月前完成环境整治,2018年底前重建

 

 

 

 

 

 

 

 

13

西城

菜市场

谈金生个人所有

自行管理

产权属私人所有,并由其自行管理,面积5000㎡;场内地下室消防通道出口堵塞,开设店面房;地下室设置仓库,占用非机动车停放位置;管理人员、保洁员严重不足;水产区、蔬菜区出摊严重,室内卫生差、下水道堵塞严重,保洁不及时;通道内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乱堆放现象严重;家禽区不符合建设规范,通风差、环境差,管理不到位;市场东面多处破墙开店;市场周边自产自销区内非自产农产品摊点很多,秩序混乱;场外车辆乱停放严重,堵塞交通;周边店招标牌杂乱,乱披挂、乱搭建现象严重,环境卫生差。

1.责令恢复消防通道和地下停车功能。

2.督促市场主办者增加管理、保洁人员,加强内部管理。

3.取缔场外除自产自销外的所有摊点;取消市场南侧自产自销区,恢复停车功能;加强对自产自销区的规范管理,自产自销区限定在市场北侧,限时在上午九点前结束;条件成熟后,取消外围所有摊点,全部入室经营。

4.西平路(平陵中路—西后街)对机动车实行限时禁停;在市场南侧空地规范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并派专人管理。

5.对市场周边乱披挂、乱搭建进行拆除。

6.对市场周边广告、店招重新规划,并按规划进行整治。

7.对市场周边道路、下水等设施进行整治,加强保洁管理。

2016年12月前完成环境整治,2017年开展功能整改

 

14

阳光

菜市场

阳光万恒集团

 负责人:

马卫文

租赁经营

闲置菜场,面积2000㎡,目前正在招商之中。

督促业主按《标准化菜市场设置和管理规范》进行设施改造和管理。

2016年12月底前启用

15

奥体

菜市场

众润富置业有限公司

 负责人:

郝 波

租赁经营

闲置菜场,面积2000㎡,目前正在招商之中。

督促业主按《标准化菜市场设置和管理规范》进行设施改造和管理。

2016年12月底前启用

16

燕鸣路菜市场

新 区

管委会

公营

新建菜场,由燕山新区管委会负责管理,面积1100㎡。

按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和管理规范》建成投用。

2016年3月底前

17

清溪

菜市场

市政府

公营

在建菜场,产权属市政府,建筑面积15000㎡。

由城管局组织建设、招商和运营,建设和管理按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和管理规范》执行,年内建成投用。

2016年12月底前

18

东鹏菜市场(新)

市政府

公营

在建菜场,产权属市政府,建筑面积6000㎡。

由城管局组织建设、招商和运营,建设和管理按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和管理规范》执行,年内建成投用。

2016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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