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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2016年天目湖水源地保护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
2016年天目湖水源地保护工作要点
2016年,天目湖水源地保护工作将坚持“有效保护、合理开发、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治理工作的意见》(溧政发〔2015〕1号),在抓好面上常规保护管理工作的同时,以解决面源污染、上游来水、生活污水三大问题为重点,切切实实地把天目湖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好,确保水质稳定向好。
一、加强控源截污,着力解决面源污染问题
(一)退耕还林。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工作,增加生态涵养面积。对全部22693亩退耕还林面积勘测界址,标注界桩,逐步实行封闭管理。按景观提升和水源涵养两大功能相互融合为指导,规划好东园路及241省道两侧退耕还林工作。做好毛尖村100亩新增退耕还林和洙漕、观山等村30亩退耕还林改造及三胜村50亩植树造林工作。未退耕还林农田严格控制流转,并逐步由政府集中收储。
(二)封山育林和林相改造。对两大水库第一山脊线内18377亩封山育林面积划分若干区域,进行细化管理。加强封山育林区域保护激励机制建设,建立封山育林生态补偿动态管理考核机制。组织封山育林巡护组,严肃查处封山育林范围内的乱开垦、乱砍伐行为,确保封山育林措施落到实处。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天目湖森林景观和生态效益,组织实施沙河水库临湖面林相改造工程。改造总面积1058亩,计划分三期实施,其中今年实施一期工程改造面积494亩。
(三)茶园整治。对天目湖流域现有31700亩茶园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逐步分类整治到位。两大水库第一山脊线内的2900亩茶园及早由政府集中收储,并禁止在第一山脊线内进行新茶园开发和老茶园翻新。今年重点回收桂林村临湖300亩茶园。对其他区域内已发包的属村集体所有的茶园都要逐步由村、镇集中收储。开展氮磷整治减排试验,积极推广山东农业大学在玉枝茶果园试点的黑布覆盖氮磷减排新技术。制定茶园开发规范,采用坡面—谷底的综合削减模式,建立顶部原林地预留区、上中部茶园保护性更耕作区、坡底生态缓冲带建设和谷底塘坝湿地区。
(四)塘坝禁养。流域范围内主要村口塘一律禁止投产养殖水产或家禽,已对外发包的,通过协商解除承包关系。强化水产养殖污染管控,积极推广人工配合饲料,逐步减少冰鲜杂鱼饲料使用。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建设尾水净化区,推广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技术。对6477亩退渔还湖区域进行全面清查,对初排出的300多亩复渔水面进行专项整治,限期退渔还湖到位。
(五)科学种植。全面推广农业清洁生产,建立连片绿色农业污染控制区,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规模化发展,从源头控制种植业污染。继续开展化肥和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在污染度高的区域采取生态拦截措施,在农业种植密集区建立生态沟、反硝化沟、多塘系统等净化工程。流域范围内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85%以上。
(六)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强化畜禽养殖分区管理,根据畜禽养殖发展规划、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划定禁养限养区。全面开展养殖业调查,摸清家底,明确规模化养殖场清单,列出禁养区需关闭搬迁的养殖场、养殖专业户清单,确保年底全部完成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着力解决上游来水问题
(七)省际协调。进一步做好与上游安徽广德的跨省协调,争取通过国土资源部出面协调解决上游涵养区矿山开发问题。同时将省际协调保护水源纳入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内容,构建水源地保护的全新工作机制。
(八)环境综合整治。根据市委、市政府“环境整治攻坚年”总体部署,全力抓好天目湖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上游来水提供好的涵养环境。规范矿产品生产运输,加大后八轮整治力度,巩固管理好2家关停的采石矿,并关停1家轧石企业。优先推进天目湖上游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清洁、水系沟通、河塘清淤、岸坡整治、生态修复等工程,协同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和覆盖拦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确保所有建制村完成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九)拦蓄坝建设。科学谋划净化上游来水措施,采用多种手段降解上游来水污染。规划在中田河下周桥修建拦蓄坝,以利安徽来水过滤净化;进一步论证在平桥河和徐家园河入湖口下游修建大型拦蓄坝,积蓄水源,修复湿地,打造湿地新景观。
三、加强管网建设,着力解决生活污水问题
(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下决心用五年时间,分期分批完成两大水库周边12个行政村158个自然村300个居民点的生活污水治理。对临近污水管网的村庄,优先考虑接管处理的模式;对不具备接管条件、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采取相对集中处理的模式,将一定范围内的农户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利用适宜治理设施进行处理;对居住相对分散的村庄,采用分散处理的模式,就地就近对单户或多户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后,通过分散式的治理设施进行处理。
(十一)集镇生活污水治理。分三期完成平桥集镇生活污水治理。今年完成一期8公里污水管网建设。实施东陵集镇管网改造工程,完成汇德花园改造项目至茶博园、天目湖商业街等共计10公里污水管网建设。6月底前务必完成天目湖污水处理厂与市二污厂最后3公里管网建设,确保管网如期接通,化解天目湖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压力。高度重视景区内特别是龙兴岛旅游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并积极稳妥地关停沙河水库上游临湖世外桃源山庄,彻底解决山庄污染问题。
四、加强环境监管,着力提高综合执法水平
(十二)立法调研。根据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常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开展《常州(溧阳)天目湖保护暂行条例》立法调研。立法调研工作由市法制办牵头,天目湖镇、市水源办具体负责,3月份制定立法起草工作方案,4—5月份开展工作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形成《条例》基本框架;6—7月份形成《条例》初稿并广泛征求意见;8—9月份对《条例》初稿进行合法性审查,形成送审稿。
(十三)联合执法。建立联合执法、联合巡查机制,组织由市水利(水务)、公安、国土资源、农林、环保、安监、交通运输、卫计、旅游、城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内的各种违法违规活动进行整治打击。重大违法案件商请市委政法委、市法院、检察院联合会办。重点对违反封湖禁渔规定和25度以上坡开发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力争查办1—2例典型案件。
(十四)网格化管理。按照《溧阳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要求,强化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特殊网格功能。根据区域特征、监管任务等实际,进一步细化、加密、做实网格,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要求、提高监管时效。充分发挥基层村民委员会,以及企业、社会组织的作用,吸纳有时间、有热情、有能力的村民、居民担任环境监管协管员或志愿者,围绕水源地保护参与网格环境监管工作。
(十五)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实施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每年开展一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深入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全面清理保护区内的违法设施和排污口,加强有毒有害物质管控。督促天目湖旅游公司制定完善油库防泄漏预案,并按要求配备好应急物资。
五、加强预警监测,着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十六)监测能力建设。优化水源地水体监测网格,科学布局水环境监测点位,提升水环境监测网格的整体功能。健全自动监测系统,扩建沙河水库水文站。加强水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持久性污染物、水生生物等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大应急监测和快速监测能力投入。
(十七)生态观测站建设。按设计要求尽快将观测站改造到位,设备配备到位,争取下半年启动运行。生态观测站面向天目湖及流域综合保护的需求,系统收集天目湖及其流域水质、水生态、水环境演替参数,以及流域基础信息,对天目湖水环境以及实施的多项生态保护工程进行监控与评估。
(十八)水环境与水生态常规监测。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常州市环保局以及市环保局、水文局分别定点定期开展水环境和水生态监测,每月比对分析。年中和年终进行综合评估,及时掌握水质变化动态。按月定期开展沙河水库、大溪水库各条主要支流与临湖代表性支流的水质监测,适时了解流域水质情况。通过高分辨率卫星图像,监测流域土地利用变化,掌握面源污染动态,分析流域水质及天目湖水质变化与土地开发利用关系。
六、加强生态修复,着力提高水源涵养水平
(十九)鱼资源保护。调整生态养殖模式,科学制定生态放养计划,建设库区局部水体野生鱼类繁保区。在上游入湖河口区域建设野生土著鱼类的产卵场,必要时设置人工鱼礁。进一步研究沙河抽水蓄能电站对水库鱼资源的影响,探索解决电站运行影响鱼类繁殖的新办法、新途径。
(二十)水生植物恢复。高度重视并科学组织实施大溪水库水生植物恢复工程。通过合理捕捞,科学放养和人为调控大溪水库水位,针对高位、中位和低位滩地分区制定水文调控措施,进行植被补种和保护,进一步改善大溪水库水生态环境。4月下旬对大溪水库水生植物作一次普查,9月、10月再进行跟踪调查,及时掌握水生植物恢复情况。
(二十一)湿地修复。进一步增加湿地修复范围,提高湿地对流域氮磷的拦截量,同时减少泥沙和颗粒物的携带,持久维系湖体自净能力。今年完成沙溪河河口200亩湿地建设和倪家坝库湾100亩湿地建设。同时对洙漕河流域300亩范围进行生态改造,提升洙漕河对污染物的净化能力。
(二十二)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建设。加快编制《天目湖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全面启动森林公园建设工程。按照《天目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要求,抓好以“三区一带”为核心的基础设施建设,完成350000㎡水体、830000㎡绿地、3400㎡游步道、1700㎡木栈道、4600㎡建筑、2000㎡观景平台建设。
(二十四)矿山修复。组织好对尖山头矿、龙山矿停产后的修复治理,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生态效应。
七、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增强工作推进力度
(二十五)舆论宣传。继续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和平台,宣传天目湖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宣传天目湖水源地保护的成就、进展和形势。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开展一次“天目湖巡访”活动,《现代快报》编发一期天目湖水源地保护专刊。进一步利用好水资源展厅的功能,开展好水资源科普宣传和水资源警示教育。
(二十六)资金保障。拓宽水源地保护筹资渠道,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改进生态补偿资金发放办法,变“按保护面积发放”为按项目结报,使生态补偿资金真正用在生态保护上。更大力度地争取项目资金,水库移民专项资金和太湖流域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应优先考虑支持天目湖水源地保护项目。
(二十七)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水源地保护和监管的责任主体,合力推进工作落实。制定完善部门、政府和村目标管理体系,严格考核评估,兑现奖惩政策。加强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责情况的督查,每半年成员单位要向市委市政府进行述职报告。坚持开好每季度一次的点评会,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