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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公开2016年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通知》(溧财预[2016]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市台办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提升预算管理水平,现将我办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作如下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根据溧委办[2001]111号文《关于印发〈中共溧阳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溧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中共溧阳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挂“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由市委办公室管理,为正科级建制,单位性质为共产党机关。机关行政编制为3名,台胞接待站事业编制2名。领导职数为:正职1名、副职1名。现有在编实有人数:机关行政5人,事业2人,退休人员3人。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对台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台工作计划、规划。
(二)组织、指导、管理、协调本市各部门、各镇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本地区各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方针政策情况,组织、指导并协调处理我市涉台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
(三)根据两岸关系发展和台湾岛内局势的变化,适时提出全市对台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对策措施;参与研究、草拟和审查我市有关涉台事务管理规定,依法保护台胞台商的合法权益。
(四)负责我市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工作,负责我市有关重大涉台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台湾记者来我市采访事宜。
(五)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对台经贸工作。负责对台招商引资的牵线搭桥和做好台湾团组来溧考察投资的接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台资企业纠纷和矛盾。
(六)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我市与台湾的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宗教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两岸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
(七)负责全市赴台考察、交流项目的审核报批,办理有关手续,做好赴台人员的行前教育与归后总结工作。
(八)联络台湾上层人士、指导、管理并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对台上层联络工作。
(九)负责台胞捐赠款物的核准、上报工作,监督和检查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
(十)负责来溧台胞的接待管理,指导、协调在我市定居台胞的管理工作,以及我市与台湾人员交往中的有关民事工作。
(十一)指导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群众团体有关重点人士、重点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管理、指导台资企业协会等有关涉台社团的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台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溧阳市台办下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溧阳市台办部门预算包括:(1)溧阳市台办(本级),内设机构:宣传秘书科、台商服务中心。(2)溧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台湾同胞接待站,无内设机构。纳入市台办2016年度部门预算的单位有:溧阳市台办(本级)属行政机关,经费性质为财政拨款; 溧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台湾同胞接待站,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我市台湾工作要以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市“重大项目深化年”推进会暨“向先进制造出发”三年行动动员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紧盯对台招商引资和服务台资企业,不断推进我市对台交流合作再上新台阶。
(一)服务发展,推进溧台经贸合作更紧密。
1.强化“项目为王”意识,服务对台招商引资。
2.促进台企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台企创新发展。
3.优化台商投资环境,努力打造服务品牌。
(二)拓展领域,推进溧台交流交往更广泛。
1.落实“两湖”交流协议,拓展交流渠道。
2.拓展交流平台,推进苏台“三农”交流基地建设。
3.规范服务流程,促进赴台报批快捷高效。
4.深化感情联络,扎实做好来溧考察和探亲台胞接待工作。
(三)抓住重点,推进涉台宣传更深入。
1.以入岛宣传为重点。
2.以宣传党的对台方针政策为重点。
3.以突出宣传效果为重点。
(四)与时俱进,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更务实。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五中全会精神,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本办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
第二部分 2016年度溧阳市台办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溧阳市台办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2016年度市台办部门预算编制涵盖溧阳市台办(本级)、溧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台湾同胞接待站。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我单位严格按照《溧阳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通知》(溧财预[2015]19号)、《关于印发2016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支出分类定额标准的通知》(溧财预[2015]20号)等文件编制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
1.基本支出按核定人员工资和标准编制共计100.36万元。
2.项目支出按照政策性专项项目、经常性专项项目、一次性专项项目编制共计40.5万元。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溧阳市台办收入预算总额140.86万元。其中:
(一)财政拨款140.86万元。
(二)本年度无上年结转和其他资金收入。
(三)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溧阳市台办支出预算总额140.86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
1.行政运行83.16万元。
2.台湾事务40.50万元。
3.事业运行17.20万元。
(二)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1.基本支出100.36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53.0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的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公费、咨询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
(3)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31.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按规定缴纳、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提租补贴、生活补助等支出。
2.项目支出40.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本办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详细明细如下:
(1)台胞接待费8万元。
(2)对台经贸活动经费8万元。
(3)会议经费5万元。
(4)上层联络及节日慰问经费5万元。
(5)涉台宣传经费3万元。
(6)台属联谊会活动经费3万元。
(7)交流交往活动经费8万元。
(8)办公设备购置费0.5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溧阳市台办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是指溧阳市台办机关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
(1)2016年溧阳市台办“三公经费”预算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是推进厉行节俭。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费用,2015年度也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费用。
(2)会议费预算安排资金12.3万元,较上年不变。
(3)培训费预算安排资金1.5万元,较上年不变。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6年度溧阳市台办无政府采购预算。
附件: 2016年度溧阳市台办部门预算
溧阳市台办2016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