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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溧阳市发改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溧阳市发改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2015年度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算公开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规划的实施监督;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化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重大专项规划以及基础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布局。
2、研究提出全市生产力布局、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的战略目标和政策;编制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执行计划报告。加强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分析,提出调控政策建议。推进政府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科学发展评价考核。
3、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有关领域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价考核机制。指导、协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改革发展。
4、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全市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编制年度重点项目投资计划。负责审批政府性投资项目,并组织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负责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按照权限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依法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5、综合监测、分析全市财政、金融运行和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市资本市场发展,研究提出直接融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加强金融创新的组织和推进,负责创业投资、产业投资、企业债券等直接融资发展。做好市级创投引导基金的运作和创投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
6、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统筹全市能源规划建设,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组织实施能源产业政策。做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安排政府性扶持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
7、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农业现代化的相关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新兴产业发展。负责综合协调推进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研究制定和牵头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安排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8、规划、协调和管理社会发展工作。组织制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全市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评估。
9、研究提出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战略,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及其它形式的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承担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的上报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全市经济协作工作。组织市际间对口支援、经济协作,组织协调东西部合作和江苏南北挂钩帮扶工作。
12、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有关计划、预案。
13、编制价格改革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全市价格改革方案;负责组织价格听证;负责全市价格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指导、监督市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价格管理工作。
14、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建议及相应的调控措施,参与价格调节基金、重要商品储备等价格调控制度的管理和价格干预措施的贯彻落实等工作。
15、依法管理重要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和重要公益性服务价格,制定市管价格和收费的作价原则、办法。按照省、市规定权限参与管理收费项目,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16、依法实施市场价格监管,组织本市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违法和乱收费案件以及不正当价格行为。引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推进明码标价,开展价格诚信和价格公共服务工作。配合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反价格垄断。
17、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负责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的监审。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以及相关成本与市场供求的变动情况。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及时提出政策建议。发布价格监测信息。
18、负责价格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活动。组织指导价格评估、鉴证、认证工作。
1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行政机关单位,经费性质为财政拨款。单位负责人为柳建平、财务主管为俞小萍。设1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综合科、固定资产投资科、服务业科、工业科、经济体制改革科、信息科、能源科、法规科、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服务管理运行科。核定机关行政编制28名、附属编制6名、价格检查专项行政编制13名,实有在职人数44人、行政退休人员45名、离休人员1名。现单位公用车辆一辆,为省统一配备的价格检查行政执法车辆。至2015年10月底单位固定资产金额为76.86万元。
直属行政机构:市价格检查局。
下属事业单位:价格认证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张宇光、财务主管为俞小萍,财务独立核算。核定事业编制10名,实有在职人员14名、事业退休人员2名。现单位公用车辆一辆,系评估专用,至2015年10月底单位固定资产金额为74.73万元。
挂牌单位:市物价局、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市重大办。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一着不让狠抓综合经济工作
(1)强化规划编制。着重推进“十三五”规划编制,目前《溧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已完成初稿,两次征求了相关部门、镇区的意见,并向市四套班子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目前正在进一步完善当中,计划11月中旬向市主要领导进行第二次汇报,确保12月定稿。全面开展多个专项规划,《溧阳市“十三五”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溧阳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溧阳市“十三五”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溧阳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规划(2016-2020)》、《溧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等多个规划均已完成初稿。研究提出28个课题,包括经济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及重大领域改革等五个方面内容。
(2)强化目标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科学评价部门目标任务和绩效管理,制定《溧阳市2015年市级机关部门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和《溧阳市2015年镇(区)目标任务和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由市委、市政府下发。为顺利推进年终考核工作,制定《2015年溧阳市政府部门目标任务书》、《2015年镇(区)目标任务和绩效管理考核细则》待发。
(3)强化分析研究。针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环境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开展信息宣传工作,全年全委共采编上报各类信息200余条,前三季度党政信息考核全市第6名。坚持每月跟踪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指标进展情况,认真开展经济和社会运行情况分析,并按季度高质量完成全市经济社会运行、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发展、主要商品价格监管等分析材料,及时提供给市四套班子领导参阅,为领导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4)强化发展谋划。未来五至十年是我市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城市定位的重要时期,紧抓转型发展机遇,聘请北京视野咨询中心钟朋荣教授,专门就我市城市发展定位、工业发展、农村发展、文化旅游等八个方面进行战略研究和策划,为我市未来发展提供重要参考。战略咨询从9月下旬启动,目前已完成第一次调研,计划12月初完成初稿,经修改完善后于2016年1月正式定稿。
2、一环不松加强重点项目建设
(1) 排定项目备投资。2015年确定市级重点项目165个,项目总投资797.6亿元,年内计划投资221.1亿元。其中常州市级重点项目10个,总投资320.7亿元,年内计划投资70.5亿元。国药药物制剂生产项目为省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30亿,年内计划总投资10.5亿。
(2)完善制度稳投资。全面开展“重大项目深化年”活动,制定和出台了项目信息月报送制度、重点项目建设考核细则,拟定了市领导挂钩服务重点项目制度、职能部门服务项目建设考核办法、镇(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重点项目建设审批内部流转(预审)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从而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确保项目资金投入。1~9月份,165个市级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00.0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45.24%。89个新开工项目开工率为56.18%。1-10月份,10个常州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62.7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88.94%。从当前情况来看,我市重点项目建设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地块拆迁影响推进。二是土地问题制约进展。三是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四是其他因素多重阻碍。例如:我市165个重点项目三季度新建项目开工率仅为56.18%,其中工业类项目和社会事业与基础设施类项目的新建项目开工率都比较低,主要原因有:部分企业面对经济下行趋势投资放缓、部分城市建设项目前期不成熟不到位未能及时开工、部分道路交通和旧城改造项目等受到征地拆迁等问题制约等。
(3)优化服务促投资。在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优化项目审批服务。2015年1~9月,备案、核准、审批项目228个,计划总投资199.04亿元,同比项目数量减少48个,项目总投资下降48.7%。其中工业项目85个,计划总投资60.02亿元,同比个数减少59个,计划总投资下降72.92%;房地产项目6个,计划总投资20.43亿元,同比个数减少14个,计划总投资下降62.03%。总体来看,受国内外经济运行速度整体放缓的影响,当前我市经济发展后劲不足,企业投资意愿不强烈,大项目、好项目严重缺乏。
(4)强化储备谋投资。按照常州市“六个一批”和“四个一批”分类管理的要求,及时报送更新重大项目储备进展情况。至10月底,我市报送重大储备项目共39个,总投资627亿元。及早编排2016年重点项目。目前初步排定2016年市级、镇区财政性投资项目:市级项目127个,计划总投资219.06亿,2016年计划投资64.33亿;镇区项目174个,计划总投资145.20亿,2016年计划投资59.89亿。2016年10个常州市重点项目(其中永冠、苏高新两个项目向上申报省重点项目)正在申报; 2016年市级重点项目正在梳理过程中。
3、一丝不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服务业发展稳中向好。一是增加值相对较快增长。1-9月全市实现服务业增加值215.04亿元,同比增长8.1%,较同期地区生产总值、二产增加值分别快增5.1和5.9个百分点。二是投资稳定增长。1-9月累计完成服务业投入88.36亿元,同比增长6.3%,较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投入均快增1.2个百分点。三是重点项目有序推进。2015年排定服务业重点项目20个,总投资169.2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2.55亿元。1-10月累计投入26.81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63%。傩文化博物馆及研究基地、溧阳智慧城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天目湖瑞芝颐养山庄等常州市服务业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四是主辅分离工作推进顺利。今年以来,经工商、税务部门核实确认的已分离企业共14家(其中:亿元企业9家、高新企业10家)。并已对2014年纳税的6家企业兑现补贴45.54万元。
(2)能源发展稳中有进。北片区热电联产项目投资3.9亿元,建设3台110吨/小时燃煤锅炉和2台15兆瓦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应辅助设施,已获省发改委核准同意建设。南部片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计划总投资5.7亿元,建设规模2×40兆瓦,项目采用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方式实现能源的梯级利用,该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通过专家评审会审查。为我市江苏华朋集团投资的别桥30兆瓦渔光互补项目和中利腾晖公司投资建设的埭头20兆瓦农光互补项目争取到省发改委下达的2015年度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计划,该项目已于11月份建成并网运行。协同推进燃气管道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015亿人民币,年供气规模4.9亿立方米,已获省发改委核准。1-10月,全市共有54个项目完成节能登记表备案审查。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我们积极向市政府争取落实节能评估审查专项经费。目前,企业报送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及报告表的评审费用均由市财政承担。
(3)工业发展稳中有升。配合常州稳步推进“十大产业链”建设,我市列入常州市十大产业链重点项目有10个, 计划总投资216.75亿元,年内计划总投资55.5亿元,至10月已完成投资49.2亿,完成年度计划的88.65%。7个新建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江苏上上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特种电缆项目主体工程已竣工,设备安装调试进入尾声。
4、一门心思抓好发展资源保障
(1)积极对上争取。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大幅度减少专项的情况下,加大争取资金力度,1-10月,共争取国家、省各类资金5606万元。其中江苏上上电缆集团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获600万元国家扶助资金;太湖治理九期项目获中央地方切块资金4000万元。常州乔尔塑料有限公司申报的“江苏省热固性新材料工程中心”成为省发改委2015年第一批同意建设的省级工程中心项目。积极组织申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并成功进入全省试点县,力争把“十三五”期间实施的重大项目列入省“十三五”规划。
(2)规范金融行为。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市发债企业开展专项核查,重点检查募集资金的安排使用、本息兑付、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管理情况,并督促发行人按偿债准备计划及资金来源安排按期做好本息兑付,撰写《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企业债券本息兑付工作的报告》报省发改委。根据常州市发改委关于做好我市2015年国家重点项目稽察自查工作的通知,对涉及到江苏中关村科技(溧阳)产业园使用发债资金建设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工情况、进度情况、建设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根据省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2013-2014年度涉及我委的涉农资金进行了自查,并报送了资金拨付情况和完成进度,形成了书面报告。
(3)深化制度改革。根据上级部门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及时落实事项调整,制定并发布《溧阳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溧阳市涉企收费“三目录三清单”》。 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精神,牵头负责“投资审批改革组”工作,推进并联审批,拟定《溧阳市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工作方案》待批。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管理,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精神,拟定《关于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的实施意见》待批。
5、一心一意维护物价民生
(1)强化价格监管。强化粮、油、农资、能源等主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及时做好每月、季度、半年度的价格动态分析并对异常情况发布预警信息。成功将“城中村居民管道天然气保障工程”列入市政府2015年十大为民办实事工程,让4000户“城中村”居民用上低价、安全的管道天然气。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中准价格,由每立方米3.68元调整为3.56元,预计每年为企业减负600余万元。开展2012-2014年供水经营成本监审,制定了我市自来水、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年底完成“两水”价格改革。按国家和省市部署,建立民用水、气阶梯价格制度,按程序召开听证程序后实施。
(2)深化收费改革。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加快推进价格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做好收费单位收费情况分析和统计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的收费监管。2014年全市主要行政事业性收费再次减免了3929万元,有效减轻了企业的负担。落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执行的停征和免征5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征收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对小微企业免征4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费政策。根据常州统一部署,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对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地征收扬尘排污费,并根据达标系数实行差别化征收。
(3)突出监督检查。保持市场价格常态监管,加强重要节假日的市场巡查,强化对食品、餐饮和旅游景点、车站、停车场等行业的监控,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开展涉企、教育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等重点领域专项检查,整治重点领域价费突出问题。开展了药品价格放开之后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药品价格执行情况,配合常州市局抽查了疾控中心和血站,由我委对两起价格违法案件进行了行政处罚。依托“12358”价格举报平台,及时解决群众举报问题,1-10月份受理价格咨询和投诉 31起,回复率和办结率达100%。
(4)开展价格鉴证。积极做好“三涉三服务”(涉纪、涉案、涉税、服务社会、服务政府、服务系统)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价格认定机构转型工作。全年共接受委托1178起,价格鉴证金额1375.08万元。
6、一如既往狠抓效能建设
(1)教育活动扎实开展。落实市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各项工作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教育方案,认真查摆自身存在问题并列出责任清单,制定详细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干部勇于担当、敢挑重担、履职尽责的责任意识,为建设“美丽溧阳”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2)改革创新继续深化。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将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和节能登记表备案交由窗口全权负责审核办理,提升了项目办理的效率,也使得科室的工作重心由项目审批转向对项目的研究、分析和服务。进一步加强本委机关内部管理,制定并出台《市发改委机关管理考核办法》。按照市编办要求,全面梳理我委的责任清单和权力事项,经统计我委的行政权力有6类66项,部门职责21条。
(3)网络平台不断完善。按照省、常州发改委的统一部署,建设“阳光发改”三级联网系统平台,委内“市级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市级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含外商)核准”和“固定资产节能评估审核(节能报告书和表)”三项行权已纳入该系统。按照法制办要求,对“三合一”平台中的项目内容、办理流程、法律依据进行全面整合,目前三项权力已经全部更新上网。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要求,对我委网站进行自查自纠和提档升级,定时在发送工作内容和动态,树立良好的发改形象。
第二部分 溧阳市发改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溧阳市发改委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溧阳市发改委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849.6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02.11万元,增长37.2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增加224.37万元,国防支出(类)增加272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增加5.73万元。其中:
(一)收入总计1849.6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849.63万元,无从省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502.11万元,增长37.2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和人员。
(二)支出总计1849.6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16.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战略规划与实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等。与上年相比增加224.37万元,增长17.37 %。主要原因是网络建设经费增加3万元,区域合作经费增加12万元,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增加86万元,价格调节专项资金增加70万元,平价商店补贴增加31万元,评估业务费增加58.76万元。
2.国防支出(类)支出2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2万元,增长100 %。用途为上级拨入用于江苏上上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的军民融合资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
4.住房保障(类)支出60.4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5.73万元,增长10.4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同时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溧阳市发改委本年收入合计1849.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9.6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溧阳市发改委本年支出合计184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7.13万元,占55.53%;项目支出822.50万元,占44.4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溧阳市发改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849.6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02.11万元,增长37.2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增加224.37万元,国防支出(类)增加272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增加5.73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溧阳市发改委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849.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增加502.11万元,增长37.27%。
溧阳市发改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94.09万元,支出决算为184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和人员。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主要包括发展与改革事务:
1.行政运行(类)。年初预算为737.86万元,支出决算为83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6.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4.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6.9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2.32万元等。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年初预算为54万元,支出决算为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9.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经济发展规划编制经费86万元。
3. 机关服务(类)。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战略规划与实施(类)。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类)。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物价管理(类)。年初预算为82.44万元,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了价格调节专项资金70万元,物价管理追加经费61.56万元,价格执法联合办案追加经费2万元。
7.事业运行(类)。年初预算为133.29万元,支出决算为13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7.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1.86万元。
8.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4.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对口支援经费60万元,平价商店补贴增加48万元。
(二)国防支出(类)支出2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2万元,增长100 %。用途为上级拨入用于江苏上上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的军民融合资金。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
(四)住房保障(类)支出60.4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5.73万元,增长10.4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同时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溧阳市发改委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7.1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66.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7.92万元、津贴补贴268.46万元、奖金77.8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2.55万元、绩效工资27.65万元、离休费11.32万元、退休费292.4万元、医疗费6.33万元、住房公积金60.45万元、提租补贴6.7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5万元。
(二)公用经费160.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96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0.28万元、电费0.39万元、邮电费4.07万元、差旅费53.62万元、维修(护)费0.31万元、会议费1.73万元、培训费2.77万元、公务接待费0.59万元、劳务费61.35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1.01万元、福利费3.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0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溧阳市发改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9.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2.11万元,增长37.2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增加224.37万元,国防支出(类)增加272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增加5.73万元 。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溧阳市发改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7.13万元,其中: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溧阳市发改委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1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3.6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2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05%;公务接待费支出16.1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0.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7.19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预算时未接到因公出国的文件通知。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累计2 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陪同市领导赴美国、加拿大进行经贸洽谈,以及赴香港招商引资所产生的费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4.24万元,完成预算的75.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且价格认证中心的公车较新、未发生公车维修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价格评估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费16.15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15万元,完成预算的4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交流和招商引资。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236批次,1002人次。主要为接待省市工作指导、其他城市机关工委调研、日常工作交流接待、招商引资等。
溧阳市发改委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3.68万元,完成预算的24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开展需要追加了会议经费。2015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30个,参加会议450人次。主要为召开价格监测、农本调查、价格调整听证会等。
溧阳市发改委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1.43万元,完成预算的32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培训人员增加,培训计划增加。2015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4个,组织培训700人次。主要为业务培训、办公系统使用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机关党建培训等。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89万元,比2014年增加21.77万元,增长16.1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4.92万元,印刷费减少0.59万元,手续费不变,水费增加0.03万元,电费减少0.09万元,邮电费减少0.38万元,差旅费增加7.93万元,维修(护)费减少1.73万元,会议费减少4.57万元,培训费减少4.22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2.79万元,劳务费增加50.18万元,委托业务费增加1万元,工会经费增加7.61万元,福利费增加2.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3.2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一般公务用车2辆,为省统一配备的价格检查行政执法车辆和评估用车辆各一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行政经费:指行政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