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10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全力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汛期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全镇上下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汛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加强隐患排查,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的特点,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盯重点单位、场所和部位,深入排查和整治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三、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信息
加强预测预报工作,准确掌握水情、雷电及恶劣天气的重要信息,遇有突发情况和异常变动,第一时间发布相关预警,做到早预警、早防范、早准备,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持通讯畅通。完善和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遇有突发事件或重大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上报,并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和处置措施。全镇上下要密切联系、协调联动,加强备勤,做好充分的应急准备,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工作。
溧阳市溧城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6日
溧城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