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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支部(党委、党总支):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7〕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设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是组织系统推进党建信息化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促进解决党员管理突出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期盼已久的的一个重要工程。各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把信息采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行专题研究,把准吃透中央要求,确保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有序推进。
二、严格工作流程。党支部要指定信息采集员填报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并指导党员填写信息采集表并签字确认。党支部要对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初核,审核无误后,由党组织书记签字确认,报送镇党委。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党组织要强化领导责任、细化工作举措,把时间进度、措施步骤、人员力量安排好,确保部署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注意强化保密意识,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责任制度,教育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证信息安全。
镇组织人事科将认真做好信息采集工作政策解答和业务指导有关工作,联系人:马达,联系电话:67180015,15161108281。各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完成情况于2017年8月1日前报送镇组织人事科。
中共溧阳市上兴镇委员会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