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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委发〔2017〕54号
关于设立上兴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环境保护办公室)的通知
各党支部(党委、党总支),村(居)民委员会、各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部门:
为加强我镇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管能力,根据市编办《关于设立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通知》(溧编〔2017〕1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设立上兴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环境保护办公室),王玮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朱旭东、展浩翔、姚志强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张世海、狄煜、吴跃明、吴榕华、高强俊、黄旭平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上兴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环境保护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监督、检查本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报告和协助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改正或排除,并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指导本区域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要求。
中共溧阳市上兴镇委员会
溧阳市上兴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