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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天目湖镇2017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天目湖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9日
天目湖镇2017年度居民养老保险
工作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加速构建城乡统筹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力争实现我镇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确保我镇2017年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现将考核办法明确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村委、居委会。
二、考核指标:
2017年度居民养老保险考核指标以201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各村(居)委会累计在保续保人数。具体指标分解附后。
三、考核办法:
上述考核指标实行计分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村定额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计考核分。每少完成1个百分点扣1分,总分扣完为止;12月份后完成任务的,年终考核不得分。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是惠及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居)委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并组建专门工作班子。镇社保科人员要定片定村,村(居)委会劳动保障协理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将目标任务科学分解,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责权利相统一的工作体系。
2、广泛宣传,落实措施。各村(居)委会、镇社保科要加大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全镇居民的保险意识。全面排查参保情况,充分挖掘未参保资源,认真分析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镇社保科要明确职责,加强沟通协调,齐抓共管,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确保我镇居民养老保险续交目标任务在11月份全面完成。
3、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建立健全居民养老保险信息反馈、定期通报、督查制度,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要严格考核制度,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考核工作由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镇政府审批。
附件:天目湖镇2017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各村(居)目标任务和科室人员定村名单
附件:
各村(居)目标任务和科室人员定村名单
序号
村(居)名
任务数(人)
镇社保科定村(居)
1
天目湖村
445
蒋志锋 杨海斌
2
南钱村
801
3
古县村
627
4
茶亭村
595
潘鹏兴 郑 敏
5
田家山村
465
6
桂林村
352
蒋志锋 张真晖
7
三胜村
462
8
杨村村
1450
潘鹏兴 戈震东
9
梅岭村
888
10
平桥村
1129
11
吴村村
645
12
毛尖村
720
13
观山村
630
14
洙漕村
1092
15
东陵社区
20
潘鹏兴 张真晖
16
茶亭社区
19
17
平桥社区
48
潘鹏兴 杨海斌
18
美景天城居委会
蒋志锋 郑 敏
天目国际村居委会
合计
1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