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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天目湖镇委员会 天目湖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6日
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坚决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全面提升天目湖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就强化全镇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1、总体要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建设宁杭生态经济带最美副中心城市为总要求,以保护天目湖水质和生态环境为目标,以遏制毁林行为抓手,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侵占、蚕食林地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提高生态保障能力,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天目湖奠定坚实基础。
2、目标任务。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防打并举、分类推进”的原则,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坚决遏止各类毁林种茶行为,杜绝天目湖临湖面和入湖河道临河面毁林种茶;严禁第一山脊线外延1000米和主要道路可视范围内毁林种茶;严控我镇范围内天目湖流域范围内毁林种茶;恢复第一山脊线以内和主要道路可视范围内的生态林,修复河湖生态隔离带。
二、保护措施
1、分类推进护林。对天目湖临湖面和第一山脊线范围内的林、茶地进行流转,对地上附属物进行收购,全部纳入生态林建设和管理,2017年-2019年每年流转、收购3000亩以上;对第一山脊线外延1000米和主要道路可视范围内的森林实施严控,遏制毁林和老茶树翻新行为;对天目湖流域我镇范围内的森林实施严管,打击毁林种茶行为。
2、加强依法护林。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对乱砍滥伐林木、毁林开垦、25度以上坡地种茶和老茶树翻新等行为,坚决给予查处。并责令毁林人恢复生态植被。
3、完善机制护林。一是完善镇、村、组三级护林网格化管理机制,健全监管制度。二是强化护林队伍建设。每个村组配备一名以上护林人员,对现有森林防火护林员提高薪酬,给予专职护林员待遇。三是落实护林员责任制。扩大管理职能,增加毁林、老茶树翻新监管职责;延迟护林时间,实施全年护林。对护林员实行“五定”:即定报酬、定区域、定面积、定任务、定职责。同时,必须做到“三情”、“四勤”、“五到位”。“三情”:即对本辖区山情、林情、社情要了如指掌;“四勤”:即眼勤、腿勤、手勤、嘴勤;“五到位”:即宣传到位、巡护到位、检查到位、防控到位、报告到位。四是建立一支业务精湛、行动迅速、打击力强的镇级护林队伍。接到毁林信息后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涉及违法的,配合并移交执法部门实施严厉打击。五是探索专业护林购买服务试点工作。选择部分区域,聘请专业化企业进行专业护林,并根据效果,适时在全镇推广。
4、严格审批护林。加强镇、村两级对前述目标任务范围内所有土地流转的监管力度,对可能影响生态环境的土地流转一律禁批,对毁林开垦、种茶的土地流转一律禁批;严格采伐林木申请报告送批的审核,对毁林行为的申请一律禁止送批;对毁林开垦的企业一律取消扶持项目的申报资格。同时,严格遵循土地流转“村(组)把关,镇农村局初审、镇主要领导签字同意”的原则。
5、创新科技护林。对天目湖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和重点公路沿线尝试智能护林,建立智能化信息平台,通过无人机定区域、不定时间巡视,高清监控仪器定区域全过程监控,一旦发现毁林等行为,及时迅速出击、制止、查处。
6、强化宣传护林。通过宣传栏、宣传牌等方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在全镇范围内营造良好的护林氛围,增强全镇干部群众对森林资源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
三、强化管理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成立天目湖镇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统筹推进全镇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村工作局,负责牵头组织、督促落实、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镇机关公务员和事业编制科长以上人员定村包干护林。各村、各相关单位同时成立相应的组织体系,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的责任性和主动性。镇村逐级签订森林资源保护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对毁林开垦管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厉追责。
(二)密切配合,强化协作。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尽其责、社会广泛参与,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镇农村局、执法局、建设局、行政村等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职责到位、人员到位、联动管理到位,形成全区域、全时段监管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森林资源保护成效。
(三)强化考核,严格奖惩。提高《天目湖镇2017年村定额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中的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考核分值;严格执行《天目湖镇(区)水资源保护工作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核发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经费的重要依据。对专职护林员和护林企业要按照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工资待遇直接挂钩,奖优罚劣。
附件:天目湖镇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天目湖镇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柳建平 管委会主任、镇长
副组长:刘永山 党委副书记
顾先华 副镇长、政法委书记
许兴健 副镇长
吴国良 纪委书记
成 员:张忠东 人武部部长
芮金龙 溧阳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彭 攀 溧阳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王爱忠 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陈柏君 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徐志强 派出所所长
潘旭刚 国土分局局长
李汉生 田家山村村书记
武爱斌 天目湖村村书记
彭志新 茶亭村村书记
宋建平 古县村村书记
许浩生 桂林村村书记
霍家喜 南钱村村书记
朱建军 杨村村村书记
王荣建 平桥村村书记
叶卫国 梅岭村村书记
陈建国 吴村村村书记
钱保国 三胜村村书记
葛卫琪 毛尖村村书记
罗阿宝 观山村村书记
韩金华 洙漕村村书记
刘永山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忠东、彭攀、芮金龙同志兼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