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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溧阳市201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
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质量,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立项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入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库项目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申报主体是列入当年政府优先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依法经工商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资格,实际运作1年以上。
(2)拥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合作社成员数量高于本镇(街道)同类合作社成员平均水平,且所从事的产业特色优势明显,成员年纯收入水平高于当地非成员农民年纯收入水平。
(3)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有规范的章程、完善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三会”工作制度、生产经营服务制度、财务管理和分配制度、民主管理和决策制度等各项制度。
(4)运作管理比较规范。合作社为成员提供生产经营、技术培训等服务,成员主要生产资料基本实行统一购买,主要产品基本统一销售。成员出资结构合理,盈余分配合理规范,成员账户记录完整准确。实行社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
2、优先条件
(1)合作社获得溧阳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荣誉称号的;
(2)合作社产品通过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地理标识认证,获得市级以上名牌等知名商标品牌称号,以及产品出口获得外汇收入的;
(3)合作社创办了自有加工实体的,或开展电子商务营销的,或在城镇开设直销店的;
(4)合作社建立了党支部,能充分发挥入社党员骨干带头作用的;
(5)由村集体领办的各类农民合作社。
二、入库项目建设重点
入库项目应以提高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为建设重点:
1、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其成员从事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综合服务。重点支持购置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引进优良品种,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建设仓储、晒场、机库等生产附属设施,加强冷库、冷链建设,购置冷藏设施和鲜活农产品运输车,制订和实施生产标准,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
2、扶持合作社开展直供直销,在城市设立自营店、直销店或销售窗口,参加农产品推介活动,开展信息化建设,实行网上销售。
3、扶持合作社自办加工企业,购买农产品加工、整理、包装等设备。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1、项目入库每年开展申报一次,于当年3月底前截止上报。
2、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由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政策变化和项目增减情况,对项目库及时进行调整。
3、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立项原则上从当年度项目库中选取。同一项目享受过省市财政支持的,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4、各镇(街道)要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指导项目入库单位申报,做好项目入库的调查统计及审核工作,并将入库项目申请表(附件1),及项目汇总表(附件2),报送市委农工办合作科(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联系电话:87269322。
附件:1.溧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入库项目申请(推荐)表
2.溧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入库项目汇总表
中共溧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
附件1
溧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入库项目申请(推荐)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合作社名称(公章)
地 址
注册登记时间
出资总额(万元)
成员数
农民成员数
获得示范社称号
□ 国家级 □ 省级 □ 常州市级 □ 无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新建 □扩建 □改建 □其他
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期限
年 月--- 年 月
总投资(万元)
主要内容
及投资构成
镇(街道)农经部门审核推荐意见:
(公章)
审核人:
备注:
附件2
2017年度溧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入库汇总表
镇(街道)(公章)
序号
申报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姓名
示范社级别
项目建设内容
计划投资总额(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