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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有关部门:
现将《天目湖镇2017年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目湖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6日
天目湖镇2017年水稻绿色高产高效
创建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落实常州市、溧阳市进一步加大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的要求,持续稳定提高我镇水稻生产水平,确保绿色生态、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现提出如下考核办法:
一、目标任务
1、 产量指标:各村水稻面积平均亩产达600公斤。其中水稻丰产方平均亩产达650公斤以上。
2、 技术指标:各村水稻丰产方要求面积50亩以上、统一品种、统一机插秧、统一测土配方施肥、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水浆管理,新品种推广率100%,水稻机插率100%,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100%,病虫草综合防治95%以上。
二、考核办法
1、根据市政府要求,我镇在天目湖村、观山村建设丰产示范片一个,面积4667.13亩,其中在天目湖村建设核心示范区一个,面积1298亩;全镇建设市级一主二辅百亩丰产示范方三个,主方建设在天目湖村(面积120亩);辅方一个建设在天目湖村,一个建设在观山村(面积160亩)。基本建设内容经上级部门验收达标,镇政府奖励主方所在村2万元,辅方所在村1万元,奖励资金不重复。
2、镇政府建立水稻高产创建活动奖励机制,实行村干部工作业绩和水稻高产奖励相挂钩,具体办法为:
村级水稻丰产示范方平均亩产达650公斤以上(含650公斤),村水稻平均单产600公斤以上(含600公斤),村干部年终工作考核得1分;村级水稻丰产方平均亩产低于650公斤,村水稻平均单产低于600公斤,则年终考核不加分。
镇成立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进行检查考核,考核成绩作为奖励依据。
附件:镇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镇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永山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王爱忠 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成 员:陈柏君 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方长法 监察室主任
吴玉刚 水利站站长
沈伟成 统计科科长
葛黎明 农林科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葛黎明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