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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溧阳市安委会《2017年溧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就我镇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组织
为组织好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镇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旺荣
副组长:朱 伟、狄建荣
成 员:钱卫忠 管伟平 陈 静 阚中培 邵晖 承军组成,组织、指导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五、活动内容
(一)围绕全国统一规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开展法律法规、安全文化和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和普及。利用广播、板报等形式宣传“安全月”活动方案和活动要点,及时通报各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存在问题。
(二)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突出事故防范与群众参与两个重点,要求各企业开展“安全歌曲大家唱”活动中,在全镇唱响“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主旋律。
(三)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隐患排查治理结合起来;与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日常监管监察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结合起来。
(四)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建筑、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等行业和领域内的惯性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事故发生。
(五)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活动,继续深入开展“青安岗位活动”、“平安校园”等活动。宣传部门要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过安全月活动的开展,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实现安全文化的提升、宣传教育的普及、安全督查的到位、组织机构的健全和事故隐患治理成效的显现。
镇“安全月”活动小组办公室电话:87368181。
埭头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8日